TOF-MSVOCs走航车运维(二次)招标公告
TOF-MSVOCs走航车运维(二次)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关于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的
询价信息公告
我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市财政局要求,现开展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预算金额:49.49万元)询价工作,请有意参与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自行下载有关附件,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更好的保障参与询价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询价采用“不见面”方式询价,询价要求及流程见附件。
请各参与单位于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当日下午14: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的通讯畅通。
联系人:赵建宏,联系电话:85259906
彭 松,联系电话:85880697
本次询价确定的最终报价仅为采购预算提供参考,不代表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和价格。
特此公告。
附件:1.询价要求及流程
2.采购项目工作方案
3.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
询价要求及流程
报价单位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由询价小组工作人员通知各报价单位另行报送备案。
报价单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成为PDF格式文件,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当日下午14: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次报价表”单独准备,待询价小组工作人员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及《询价响应文件》审查情况,与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电话通报并充分沟通后,进行填写并签字盖章,将扫描件按照询价小组工作人员要求的时间发送至专用邮箱。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通讯畅通。
参与本次询价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工作相关。
询价如少于3家响应单位,报价无效。
本次询价分为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我单位将根据所有报价单位的两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预算金额(即采购预算金额)。
程序:报价单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并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价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报各报价单位的初始报价→报价单位与采购单位针对所采购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二次报价→询价结束。
附件2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335号)和《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文件精神,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4号)相关规定,我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工作。为顺利完成该项目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项目实施背景、依据
为提高石家庄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源以及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快速、准确地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异味排查和整治,对TOF-MSVOCs走航车及相关的设施进行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在日常走航监测、大气环境质量排查过程中,通过对不同区域开展科学、系统的监测,可随时随地对局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以及异味环境影响进行移动监测分析,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全面、快速、精准诊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特征因子的整体分布情况,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有效解决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源以及污染事故提供科学决策技术支撑。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
3.《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4.《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
5.《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6.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10〕146号)
7.《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0.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发〔2019〕3号)
11.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8〕83号)
二、工作内容
(一)需运行维护的车辆仪器设备清单
表1 TOF-MS VOCs走航车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VOCs在线质谱监测仪 | 中国 FPI | VMS-100 | 台 | 1 |
2 | H2S分析仪 | TAPI | T101 | 台 | 1 |
3 | NH3分析仪 | 中国 FPI | LTGA-200 | 台 | 1 |
4 | 动态校准仪 | 中国 FPI | AQMS-200 | 台 | 1 |
5 | 渗透炉校准仪 | 美国VICI | MODEL505 | 台 | 1 |
6 | 零气发生器 | 中国 FPI | AQMS-100 | 台 | 1 |
7 | 采样总管 | 中国 FPI | DEA09 | 套 | 1 |
8 | 气象五参数 | 路赋德 | WS-500UMB | 台 | 1 |
9 | 移动车 | 福特 | JX5049XJCMKA2 | 辆 | 1 |
10 |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 中国 FPI | 中国 FPI | 套 | 1 |
(二)运维原则
保密性原则:对运维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任何用户方系统信息均属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任何侵害用户方系统的行为。
规范性原则:运维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
可控性原则:运维服务的工具、方法和过程要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保证运维服务过程的可控性。
稳定性原则:运维服务工作不能对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
(三)运维目标
对表1现有TOF-MSVOCs走航车及装备的检测仪器开展日常维护,TOF-MSVOCs走航车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监测车可迅速进入污染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监测,现场提供监测结果,至少包括污染物性质、程度及可能的扩散等。
(四)运维团队及备品备件、耗材配置
1.运维团队
配备2名运维(长期驻场),运维人员由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运维人员负责日常仪器操作,维护及保养,仪器校准,故障检修和报告编制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数据质量可靠;定期安排进行现场调研工作,协助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开展数据分析工作。
表2 运维人员具体工作内容
序号 | 人员 | 工作内容 |
1 | 运维人员甲(兼司机) | 1、专职司机 |
2、日常巡检 | ||
3、数据审核 | ||
4、异常数据分析 | ||
2 | 运维人员乙 | 1、每日系统检查 |
2、现场数据分析 | ||
3、每周质谱检查 | ||
4、每周对过滤器除尘清洗及及滤芯更换 | ||
5、日常质控 | ||
6、设备异常维修、报告 | ||
7、每日、每周周报告 | ||
8、月度、季度、年度报告 |
2.备件与耗材要求
为保证一年内TOF-MS VOCs走航车的正常使用,运维单位必须提供兼容现有产品的标气、耗材、备品备件。提供的标气、耗材、备品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监测/检测规范要求。
表3、TOF-MS VOCs走航车涉及的耗材、备品备件、标气
名称 | 产品型号 | 运维期 | 备注 |
耗材 | |||
蝶形囊式过滤器 | VMS-100 | 1年 | VOCs在线质谱监测仪 |
样品过滤膜 | T101 | 1年 | H2S分析仪 |
烧结过滤器 | T101 | 1年 | |
O形圈 | T101 | 1年 | |
5A型分子筛 | / | 1年 | 零气发生器 |
椰壳活性炭 | / | 1年 | |
气体净化剂 | / | 1年 | |
催化燃烧催化剂 | / | 1年 | |
备品备件 | |||
氘灯 | 30W | 1年 | VOCs在线质谱监测仪 |
微通道板 | / | 1年 | |
全量程真空规 | / | 1年 | |
低量程真空规 | / | 1年 | |
滤光片 | / | 1年 | H2S分析仪 |
紫外灯 | / | 1年 | |
紫外灯驱动板 | / | 1年 | |
温度控制器 | / | 1年 | NH3分析仪 |
固态继电器 | / | 1年 | |
herriott腔硅胶加热片 | / | 1年 | |
激光器模块硅胶加热片 | / | 1年 | |
隔膜正空泵 | / | 1年 | |
阻流器 | / | 1年 | |
通用三通电磁阀模块 | / | 1年 | 动态校准仪 |
两位三通电磁阀模块 | / | 1年 | |
阻流器 | / | 1年 | |
气体流量传感器 | 量程1000SCCM | 1年 | |
压力传感器板 | AQMS-200 | 1年 | |
流量传感器板 | AQMS-200 | 1年 | |
温控板 | MFC-2000 | 1年 | |
梭子阀 | / | 1年 | 零气发生器 |
活性炭罐装配 | / | 1年 | |
洗涤器筒体装配 | / | 1年 | |
CO转化模块 | / | 1年 | |
储气罐 | / | 1年 | |
标气 | |||
TO-15/N2&TO-15 | 标准因子65种:1ppm&余N2&1L&含瓶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标气N2 | N2:99.999%,8L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标气SO2 | 50ppm,8L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标气NO | 50ppm,8L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PAMs | 57种常见VOCs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OVOCs | 13种含氧类VOCs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有机胺 | 8种含氮类VOCs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有机硫 | 11种含硫类VOCs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其他常见因子 | 16种化工园区常见VOCs | 1年 | 一年标定12次 |
苯系物 | 苯、甲苯、对二甲苯 | 1年 | 一年标定48次 |
(五)运维具体工作内容
1.总体工作内容
运维单位应提供详细的运维工作方案,具体运维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日、周、月、年度的运维服务,在日常维护中要做好维护记录,每年向采购单位上报故障点的汇总报表。日常维护计划分为例行维护和报修响应维护。报修响应维护严格执行维护响应流程,并做好每日记录及报表,汇总及维护情况分析,包括报修情况分析,设备维修情况分析。当仪器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在72小时之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
2.环境运维工作内容
1)走航车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整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电路系统和通讯系统,保证系统供电正常,电压稳定;
3)定期检查消防、报警安全设施;
4)进行维护时,应规范操作,注意安全;
5)设备固定牢固,门窗关闭良好,人走关门;
6)检查外部环境是否正常,有没有对测定结果或运行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污染源,并做好记录;
7)每周检查监测仪器散热风扇污染情况,及时清洗。
3.仪器运维工作内容
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检查各分析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参数,判断是否正常,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保证仪器运行正常。
3)每周检查走航车油量,水温,胎压等。
4)每周对质谱分析仪进行一次定点检查;对硫化氢分析仪进行一次零点跨度检查/校准;至少一次系统检查,检查仪器运行工况、标气使用情况等;
5)每月检查设备是否齐备,有无丢失和损坏;检查接地线路是否正常,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6)每月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7)每月对氨气分析仪进行一次零点校准;对所有设备及数据采集仪时钟进行检查。
8)质谱分析仪每季度滤膜至少更换1次,每季度维护1次。对硫化氢分析仪滤膜更换1次;对氨气分析仪滤膜更换1次。
9)每月对所有设备及数据采集仪时钟进行检查。
10)每季度对数据进行备份留档
4.档案管理工作内容
将走航车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相关记录至少应包括:
1)仪器运行维护(含检查/校准)记录表。
2)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
3)备品备件管理记录表。
4)主要消耗材料使用登记表。
5)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运维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各种技术与质量文件均保持现行有效,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或修订,巡检记录、维修记录、日常检查等记录均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整理归档。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6个月内完成。
三、预期效果
(一)已开展的运维效果评价
自签订2020年年度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合同后,运维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仪器运维质控工作,前7个月累计开展走航监测134次,其中应急监测4次,出具走航日报132份、周报27份、月分析报告6份、专项数据分析报告6份,出具2147925个数据。该项工作帮助当地环境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地开展企业督导工作,为相关政策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明显促进当地企业对自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进行查漏补缺,改进升级污染治理措施,有效改善当地的VOCs污染水平。
(二)预期效果
对现有TOF-MS VOCs走航车及装备的检测仪器开展日常维护,保障各项仪器正常运行。每年报出日常走航车监测报告不少于240份;每周要有1份走航车监测分析报告,1年50份;每月要有1份走航车监测分析报告,1年12份;年底编制1份石家庄市全年分析报告。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走航车配合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监测车可迅速进入污染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监测,现场提供监测结果,至少包括污染物性质、程度及可能的扩散等,及时报送应急监测报告。配合全市和市局安排部署的有关大气环境整治行动、大气环境治理帮扶以及各类为大气环境改善的监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报送监测分析报告。
四、实施要求
(一)车辆及装备正常运行的保障
为了保证TOF-MS VOCs走航车及装备的正常运行,运维单位需要在维护期内对监测车提供日常的运行保证,至少包括:
1)包括车辆的保险费(含基本险、商业险);
2)提供车辆的定期保养及维修费(含保养及维修);
3)表1中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升级等服务,表3涉及的耗材及备品备件、标气的提供;对监测设备提供检测和故障检修,一旦出现设备元器件损坏情况无法修复,由维护方(运维单位)提供新配件并负责安装调试工作,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4)保证TOF-MS VOCs走航车携带的UPS电源电池容量大于额定容量的80%以上,否则需要及时更换蓄电池组。
5)涉及到的软件系统版本及时更新。
6)驻点维护工程师及其它技术人员需要的一切费用。
7)运维单位全权负责表1中TOF-MS VOCs走航车及相关仪器设备的维护,因外部原因意外丢失和损坏设备的维修或更换、属于运维单位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违反规程等造成的故障维修费用等运行维护中所产生一切费用均有由运维单位负责。
(二)质控要求
服务期间,质控工作至少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每天一次系统检查,检查标气使用情况,保证车辆的剩余油量、车辆UPS电源等的充足;
2) 每周至少一次系统检查,检查仪器运行工况、标气使用情况等;
3) 做好校准设备质控。运维单位需在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方案中针对系统质控目标、质控内容等方面提供详细质控方案,并按要求对日常质控工作做好记录。
(三)报告服务要求
提供监测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为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方案提供数据支撑,为管控成效评估提供有力依据。
表3 报告服务数量要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 ≥240 | 份 | |
2 | 环境空气质量周报 | 50 | 份 | |
3 | 环境空气站质量月报 | 12 | 份 | |
4 | 环境空气质量年报 | 1 | 份 | |
5 | 重污染天气专题报告 | 根据实际重污染次数出具 | 份 | 根据实际重污染次数出具 |
6 | 专项分析报告 | 根据实际次数出具 | 份 | 根据实际专项次数出具 |
(四)数据归属及保密要求
运维单位需承诺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及报告归采购单位所有。未经采购单位授权,运维单位不得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
(五)应急服务要求
当环境应急事件发生时,现场服务工程师需24小时随时待命,接到任务通知后1小时内完成所有准备工作保证车辆可以出发,相关设备保证进入正常待测状态;日常维护过程中系统出现故障要求在出现问题的1小时内给予问题的反馈,如需现场解决,在故障发生的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排除第三方原因,48小时内解决问题。应急情况需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检修。
五、服务考核要求
1)运维机构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2)运维期间不得出现篡改数据、擅自更改设备参数等违规行为。
3)运维期间,运维机构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每年报出日常走航车监测报告不少于240份;每周要有1份走航车监测分析报告,1年50份;每月要有1份走航车监测分析报告,1年12份;年底编制1份石家庄市全年分析报告。在保障日常监测工作的同时,配合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每次报送应急监测报告;配合全市和市局安排部署的有关大气环境整治行动、大气环境治理帮扶以及各类为大气环境改善的监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报送监测分析报告。
5)制定TOF-MSVOCs走航车运维管理及考核办法,按日常VOCs走航车维护频次,设备标气标定的次数,备品备件的更换数量,出具报告的数量。来作为考核标准。
六、项目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近年来,石家庄市市区及周边发生多起环境空气异味、挥发性有机物等环境污染情况,对此,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购买了一台TOF-MS VOCs走航车,用于异味监测、挥发性有机物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通过对不同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全面、快速、实时获取整个区域污染全貌,精确定位重点污染企业及其内部重点污染源,获取走航区域的VOC总浓度信息,以及相应的污染因子,可以全面、快速、精准诊断VOCs污染的整体分布情况,锁定重点污染区域,为石家庄市区域环境的迅速反应及有效措施提供保障。
(二)社会效益
走航车在做好日常走航监测的同时,还配合开展多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数据报告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环境管理部门,为及时快速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七、项目验收要求
在TOF-MS VOCs走航车运营维护期间,运维单位必须遵守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在现有的运维管理制度对运维单元进行考核,要求达到制定的考核标准,使TOF-MS VOCs走航车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益。
根据日常的VOCs走航车维护频次,设备标气标定的次数,备品备件的更换数量,出具报告的数量作为考核标准,若在既定的运维工作及要求中未达到考核标准,一切后果由运维单位承担。
我单位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八、经费预算及资金支付要求
(一)项目预算情况
以上工作的开展,涉及车辆费用、耗材费用、标气检定费、备品备件检定费、人工费等经费共计49.49万元,已列入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
(二)资金支付要求
待项目开标后,按照市财政局和项目进展要求签订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九、时间安排
以上工作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2年7月16日完成。
运维期间要求运营维护(负责备品备件且全面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设备及配套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性。运维结束后保证车辆、仪器设备状态良好。
附件3
正本(副本)
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承诺函
致: XXX(单位):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
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贰份
1.初始报价表
2.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3.二次报价表
二、据此函,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宣布如下
1.我公司已详细审阅项目全部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方案、采购明细、技术参数、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公司将按询价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4.初始报价为(小写)元;(大写);
投 标 单 位:(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初始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 |
项目名称 | |
初始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质量 |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
交付期 | |
报价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要求内容填写清楚,准确无误。本表中的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费用总和一致。
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仅做参考,可依据项目方案预算实际情况编制)
报价单位名称:
序号 | 项目明细 | 型号规格 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产地及制造厂商 | 性能说明 | 备 注 |
1 | |||||||||
2 | |||||||||
…… | |||||||||
初始报价总价 | 单位:元 |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次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 |
项目名称 | |
二次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质量 |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
交付期 | |
报价单位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次询价分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经与采购方询价小组谈判后,再填制二次报价表(手工填写)。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XXX(单位) 的 项目的市场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被询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被询价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其他】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询价告知卡
(报价单位名称):
一、我单位官网发布的“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关于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的询价信息公告”是否阅知?
二、我单位官网发布的“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询价要求及流程”是否阅知?
三、我单位官网发布的“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TOF-MS VOCs走航车运维项目工作方案”及采购需求是否阅知?
报价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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