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二批信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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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二批信号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铁路 招标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第二批信号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JG2013-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5号)和铁道部《关于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管甲供第二批信号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滨绥铁路牡丹江至绥芬河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起点自牡丹江站(含)DK351+525至终点绥芬河站(含)DK544+462,线路长度138.82公里。工程主要包括牡丹江站枢纽、绥芬河站改造、牡丹江站至绥芬河站138.82公里新建正线及附属工程。总投资106.2亿元,计划工期42个月。
2.2.资金来源:铁路资金
2.3.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招标公告附件。交货期为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作废标处理。
4.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在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6.凡报名的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上午 8时 30 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4日9时 00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9时00 分,地点为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0号
邮 编:150001
联系人:孟凡双 张艳丽
电 话:****-******** 150*****917
传 真:****-********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6层
联 系 人:张曲阳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1.1.包件号: XH04
1.2.包件名称:列控中心系统
1.3.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有源应答器 142台
无源应答器 548台
LEU 57台
客专车站ATP中心(含安全数据网设备) 8站
客专中继站ATP中心(含安全数据网设备) 2站
2.1.包件号: XH05
2.2.包件名称: 电动转辙机及安装装置
2.3.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电动转辙机(含安装装置) (50kg/m、9号、AT轨、1个牵引点)ZD6-D 16套
电动转辙机(含安装装置) (50kg/m、12号、AT轨、2个牵引点)ZD6-E 23套
电动转辙机(含安装装置) (50kg/m、12号、AT轨、2个牵引点)ZD6-J 23套
3.1.包件号: XH06
3.2.包件名称: 电液转辙机、外锁闭及安装装置
3.3.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电液转辙机(含外锁闭及安装装置) (60kg/m、12号、AT轨、4个牵引点)ZYJ7 55套
电液转辙机(含外锁闭及安装装置) (ZYJ7+SH6+ZYJ7)*2 3套
电液转辙机(含外锁闭及安装装置) ZYJ7+SH6+SH6(50kg/m、18号、AT轨、3个牵引点)1套
4.1.包件号: XH07
4.2.包件名称: 综合防雷系统
4.3.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车站综合防雷 7站
电源引入防雷箱 11台
5.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2. 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证书。
5.3. 已列入国家、铁道部认证或许可目录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有效的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5.4. 投标产品须具有部级及以上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5.5. 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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