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6】18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17】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和自筹,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吴忠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

2.2工程地点:项目起点为罗山大道K28+145处,路线由西向东布设,与黄同路平面交叉,后跨苦水河、花水沟、盐环定扬黄灌溉渠,下穿银西高铁终点止于国道211线上。

2.3工程概况: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段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路线总长17.622km。波形梁钢护栏总长9965米,里程碑18块,公路界碑178块,百米桩159块,道口标柱20根,附着式轮廓标430个,防落物网40米,路基防护主动柔性防护网2018.8平方米,临时限高门架2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1年05月15日至2021年07月13日,计 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新颁布资质标准中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财务能力

投标人须提交最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需连续三年均盈利,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不满三年的可提供自公司成立日期后(提供公司营业纸质副本原件,以营业执照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的财务报表。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企业业绩

近5年(2016年至今)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1个类似拟投本项目工程施工。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不满五年的可提供自公司成立日期后(提供公司营业纸质副本原件,以营业执照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的业绩,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注:1、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填写所提供的业绩,提供的每个业绩均应填写,未按照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规定的格式填报的业绩,其业绩审查将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完)工证明和网查业绩截图,即提供的每个业绩填写完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完)工证明和网查业绩截图(即每个业绩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完)工证明和网查业绩截图,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定的工期为准)。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

3、网查业绩截图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没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作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项目开工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或提供的合同为分包合同也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将均不予认可。

5、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应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其母公司及下属专业单位签署合同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不予认可。

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达不到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的,其业绩审查不予认可。

7、类似业绩指类似公路工程安全设施项目的证明文件。

8、其它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企业信誉

要求信誉良好,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类似施工经验3年以上,担任过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持有二级或一级公路专业建造师证,同时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类似施工经验3年以上,担任过安全设施施工项目总工职务,具有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 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1年4月21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本项目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电子标项目,为顺利完成招标投标工作,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标及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且电子标和纸质标内容必须一致。投标人须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标投标文件导成PDF或WORD版后打印胶装密封后和电子标同时递交。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为主,纸质标为备份。电子标与纸质标的使用细则如下:

开标现场电子标与纸质标必须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任一投标文件出现不合格者,均按照招标文件对应环节的规定处理。

4.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1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09: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各种版本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58号地址 :青铜峡市利民西街136号

邮编? :751100邮编 :751600

项目负责人:闫娜 联系 人 :

电 话 :0953-*******电 话 :****-*******/159*****110


2021-04-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安全设施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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