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路由复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路由复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北京华亚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连云港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底管道路由复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海底管道路由复测,检测范围覆盖海底管道左右两侧各150m,具体测量位置和管道坐标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项目概算:48万元
2.4工期(检测时间):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复测工作,包括船只动复员、材料设备准备以及所有复测外业工作。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海洋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3.5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海洋工程类或测绘类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及以上资格,同时需提供投标单位聘用合同(有效期内)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注: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类别的,则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以该人员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海底管道路由勘察或海底管道路由检测类业绩。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的合同为准。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的规定。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4.2投标报名地点: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获取,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递交地点: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1正3副)可选择方式1或方式2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1:邮寄至代理公司(同一投标人只接受一个邮寄包裹)。
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7*****559)。
递交方式2: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标书递交至徐圩新区管委会1楼大厅,由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7*****559)。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放入袋内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附上项目负责人电话。
5.5本项目无二次报价,评审小组以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依据。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区金海国际大厦7楼
联系人:练工
电 话:188*****6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亚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科技创业城2号楼905室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日 期: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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