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批设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批设备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现以询价方式采购体检中心一批设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听力计30个工作日),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如下,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 | 预算单价(元) | 备注 |
1 | 听力计 | 1套 | 150000 | 含工作站、隔音屏蔽室等。 |
2 | 肺功能检测仪 | 1 | 50000 | |
3 | 碳13呼气检测仪 | 1 | 70000 |
本次招标分三个标包,标包1:听力计1台(含工作站、隔音屏蔽室等),标包2:肺功能检测仪1台,标包3:碳13呼气检测仪1台。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备案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备案证)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项目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19日
2、报名地点: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五楼招标采购中心。
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通过后,直接获取资料;2、招标资料:1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 9:30前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门诊五楼)
六、开标时间:拟定2021年4月23日 9:30
七、采购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女士 廉先生
电话: 0379-62724477;18939004231
2021年4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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