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湾高速公路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第二次)【其它】招标公告
惠州湾高速公路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第二次)【其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湾高速公路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惠州江湾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的意见》(粤交规函〔2020〕100号)及《关于尽快开展南北轴线(惠州湾高速公路)各项评估及专题编制等前期工作的通知》(惠市交函〔2020〕450 号)批准开展,招标人为惠州湾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规模:
惠州湾高速公路起点与广惠高速相接,途经博罗县、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及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终点与惠深沿海高速相接。设惠东支线及水口支线,主支线全长约92.232km,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其中:主线长约64.293km,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52m,桥梁比例约31.47%;惠东支线长约22.69km,双向六车道,基宽度37.5m桥梁比例约15.81%;水口支线长约5.249km,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桥梁比例约12.51%。项目总投资约306.66亿元。本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投资额约500万元。
项目拟用地总面积约1124公顷,其中农用地约927公顷(耕地约384公顷、园地约185公顷、林地约214公顷、其它农用地约144公顷、可调整地类约18公顷),建设用地约148公顷,未利用地约49公顷。涉及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博罗县和惠东县五个行政区域。
(二)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 里程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资格要求 | 备注 |
/ | 92.232km | 惠州湾高速公路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工作内容包括七项: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研究;编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材料的编制;项目节地评价及专家论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用地报批材料编制及上报。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预审工作并取得项目用地预审批复;取得用地预审批复后24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报批工作并将用地报批组卷材料上报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得项目用地报批的批复。 | (一)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机构资质。 | 具体见招标文件附录1-4表 |
注:根据中国土地学会于2019 年5 月13 日,发布的《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本项目投标单位的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 年5 月13 日之后届满,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二条第(二)款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服务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格的除外),均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上下载,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请投标人自行察看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其中电子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书面文件应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四)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进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及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3.6.2条规定执行。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湾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石桥头68号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189*****759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天逸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中海水岸城7-10商铺
联 系 人:杜工
电 话:****-*******
电子邮箱:hzstyzxyxgs@163.com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31号(原惠州市技工学校3号楼)
年月日
备注:1、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
鉴于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项目名称 | 惠州湾高速公路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第二次)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市直[2021]016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1-04-14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1-04-20 16:30:0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1-04-22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1-04-26 16:30:0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05-13 09:3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 2021-05-13 09: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1-05-13 08:30: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5-13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1-05-13 09:30:00 | 开标地点 | 4号开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评标时间 | 2021-05-13 09:30:00 | 评标地点 | 9号评标室(市直交易中心)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操作 |
1、 | 招标文件 | 查看惠州湾高速公路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报批(第二次).pdf |
2、 | 资格预审文件 | |
3、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4、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5、 | 投标文件格式 |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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