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可卸式勾臂车及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可卸式勾臂车及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可卸式勾臂车及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H2021-12

2.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可卸式勾臂车及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可卸式勾臂车12台、移动式垃圾压缩箱18台。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捌万元整(¥11,280,00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经营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6.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6.3投标人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4投标人近一年内缴纳税务的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5投标人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6.7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1日(节假日除外;11:30—13:3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现场审查的投标人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审批通过后,自行到本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3.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必须以转账形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采购机构指定账户,并到采购机构账务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A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账务结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收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账号:****************;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不得以其他单位、授权单位或被授权单位的转账作为保证金垫付,不收取现金、存折、外币。(投标人转账时,须注明“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须将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内,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4.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韩令枫 联系电话:188*****39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

联系人:李春波 联系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130122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4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188*****39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可卸式勾臂车及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1128

最高限价(万元)

1128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可卸式勾臂车12台、移动式垃圾压缩箱18台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经营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4-14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5-18 13:30

开标时间

2021-05-18 13:30

开标地点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春波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压缩箱 移动式 勾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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