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南北路工程沥青砼、水稳、侧平石招标公告
运河南北路工程沥青砼、水稳、侧平石招标公告
流水号:(招)********00047
中铁四局上海分公司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及侧平石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SHGS-WZ-2021-11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扬州市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及侧平石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是扬州东侧南北主通道的一部分,起点位于扬州市邗江区竹西街道瓦窑村物港路北,北边与江平路互通相接,沿运河北路向南,终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太平村太平路南侧,衔接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全线采用高架式快速路断面。快速主线断面形式采用主六辅六断面,桩号YHK1 304--YHK4 040.50,上跨物港路、秋实路、北城路、上方寺路、竹西路、古运河、太平路,总长2.7365km。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包含运河北路高架、北城路南北侧上下匝道、万福路Y型互通、运河北路和万福路地面辅道、雨污水、交安、监控、照明、环保等内容。项目于2019年9月2日中标,计划工期:2019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4日,工程造价:83334.37万元。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上海分公司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万福西路-物港路北)项目经理部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 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2.3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招标人只提供财务收据)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银行信息: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运河南北路快速化工程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000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4月19日17时3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快递的方式递交,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1号(中铁四局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7.2报价解锁时间:2021年4月22日上午10:00—10:30。
说明:所有投标人应记住开标时间及响应时设置的密码,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若选择了“开标后自动解锁”,开标后则无须输入密码解锁,否则须输入密码进行投标报价解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锁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部分投标报价未解锁,其他投标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建议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以尽早公布开标报价信息。
7.3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8.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购买标书业务联系人:张工
电话:134*****366
9.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上海分公司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万福西路-物港路北)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叶飞
联系电话:158*****620
邮 箱:********71@qq.com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199号聚龙钢材市场中国中铁项目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沥青混凝土 | LQT-01 | 吨 | AC-13C | 1482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扬州市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沥青混凝土满足现场需求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沥青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沥青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良好的资金状况,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两份2018至2020年内新签的国内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9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9至2020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2019至2020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的企业,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其他: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 1000 | 10 |
2 | AC-20C | 2222 | ||||||||
3 | SMA-13 | 10921 | ||||||||
4 | SUP-13 | 840 | ||||||||
5 | SUP-25 | 1679 | ||||||||
6 | SUP-20 | 16886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 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沥青混凝土 | LQT-02 | 吨 | AC-13C | 568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扬州市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沥青混凝土满足现场需求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沥青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沥青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良好的资金状况,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两份2018至2020年内新签的国内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9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9至2020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2019至2020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的企业,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其他: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 1000 | 10 |
2 | AC-20C | 851 | ||||||||
3 | SMA-13 | 11013 | ||||||||
4 | SUP-20 | 20171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水稳 | SW-01 | 吨 | 4.5% | 86662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扬州市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水泥稳定碎石满足现场需求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水稳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稳定碎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良好的资金状况,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两份2018至2020年内新签的国内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9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9至2020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2019至2020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的企业,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其他: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 1000 | 10 |
2 | 3% | 31501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规格型号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侧石 | CPS-01 | 块 | E1型樱花纹 | 632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扬州市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1000 | 4 |
2 | 块 | E2型双菱纹 | 420 | |||||||
3 | 块 | E3型单菱纹 | 420 | |||||||
4 | 块 | A型光面侧石 | 9742 | |||||||
5 | 块 | B型光面侧石 | 3441 | |||||||
6 | 块 | C型光面侧石 | 6206 | |||||||
7 | 平石 | 块 | I型平石 | 20859 | ||||||
8 | 块 | II型平石 | 6320 | |||||||
9 | m | 异形平石R1250 | 337 |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JSHGS-WZ-2021-11
投标项目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运河南北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万福西路—物港路北)项目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及侧平石采购招标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ZTSJSHGS-WZ-2021-11)上述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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