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航空护林采购服务项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航空护林采购服务项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航空护林采购服务项目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14 09:5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航空巡护服务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名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航空巡护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航空巡护服务。具体包括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航空护林任务、森林草原防护、巡查、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以及吊桶洒水灭火、防火宣传、巡逻报警、火情侦察及传输、火场急救、火场指挥、空投空运等应急救援任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0万元/150*小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阿坝州有森林面积218.98万公顷,有草原面积452.2万公顷。依靠传统的人工地面巡护方式,存在效率低、边远地区无法到达、火情信息传达不及时等问题,航空护林具有机动灵活、高效快速的特点,是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强有力措施,将有效弥补巡护盲区死角,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真正实现了‘天地空’一体化守护森林草原安全。
四川九寨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寨通航)经州委、州政府和省交投共同批复同意,由阿坝红原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凤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的阿坝州第一家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通航企业。
公司的组建和发展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组建阶段,州政府2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司组建工作,加强指导、强化保障,统筹协调推进公司组建。后经州委97次常委会、州政府35次常务会通过州国资委上报成立九寨通航方案。州国资委《九寨通航组建方案》第七条扶持政策规定:在三年扶持期内州委州政府给予以下支持:(一)州政府统筹将州内涉及通用航空作业任务交由九寨通航实施,如:航空应急救援、森林草原防火及警用巡查、农林治保、航拍规划等通航业务。九寨通航按低于市场价提供有偿服务,全年政府购买服务作业量不低于250小时。
由于九寨通航公司运行基地在红原机场和九黄机场,直升机除保养维护外,可第一时间响应工作安排,便于根据需求统筹安排全州巡护任务,节约资金。鉴于阿坝州航空护林作业位于高高原地区,运行环境复杂、对工作团队、航空器等要求高,九寨通航公司具备丰富高高原运行经验和符合高高原运行要求的H125小松鼠直升机。
四川九寨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阿坝州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航企业,拥有州内最多航线,能够最大满足州内所有的应急救援地点。
起降点:
1、九寨沟漳扎镇(N33、16、33.95 E103、53、13.73)
2、九寨沟景区(N33、09、41.30 E103、54、33.38)
3、花湖景区(N33、50、48.72 E102、53、16.48)
4、四姑娘景区(N30、59、39.19 E102、49、48.12)
5、红原机场(N32、31、38.42 E102、21、13.63)
6、九寨黄龙机场(N32、51、03.95 E103、40、57.95)
7、马尔康市(N31、54、00.47 E102、13、27.41)
8、金川县(N31、28、37.44 E102、03、52.34)
9、小金县(N30、59、54.09 E102、21、39.42)
10、汶川县(N31、28、49.51 E103、35、20.50)
11、理县(N31、26、20.92 E103、09、56.66)
12、茂县(N31、39、48.77 E103、50、05.37)
13、松潘县(N32、39、22.67 E103、36、17.84)
14、九寨沟县(N33、15、12.84 E104、14、44.06)
15、黑水县(N32、03、43.28 E102、59、24.95)
16、阿坝县(N32、54、12.28 E101、42、23.37)
17、若尔盖县(N33、34、34.74 E102、57、43.69)
18、红原县(N32、47、44.31 E102、32、40.73)
19、壤塘县(N32、16、00.31 E100、58、46.53)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其供应商(四川九寨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来源具有唯一性,利于相关工作实施能够最大满足所有的森林草原航空巡护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四川九寨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龙日种畜场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团结街59号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团结街12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四川中鑫恒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91号6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标签: 采购服务 航空护林 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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