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龙华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招标公告
2012年龙华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招标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年龙华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所需2012年龙华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
2、项目名称: 2012年龙华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项目
3、招标内容: 2012年龙华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项目 数量: 1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3年05月15日至2013年05月24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3年05月24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5月30日14:3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广告业务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③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日之后(不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日当日)。
④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及建设系统的招投标活动中最近三年内(自2010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④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否则不能报名)。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海霞、张斐
联系电话: 0755-********
传 真: 0755-********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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