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乡八角、双岔、涌泉、龙庙、虹桥5连片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建设招标公告
朝阳乡八角、双岔、涌泉、龙庙、虹桥5连片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建设招标公告
朝阳乡八角、双岔、涌泉、龙庙、虹桥5连片村 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安发改函[2013]2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安发改【2013】比选备案第36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安岳县朝阳乡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朝阳乡八角、双岔、涌泉、龙庙、虹桥村各社
2.3 项目规模:新建饮水源防护栏拦截污设施(钢制)800米、饮用水源地堤坝整治(砼厚200、宽4000)140米、饮用水源地宣传牌1个、保护水源地交通警示牌2个、保护水源界碑标志2个;新增日处理3吨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10座;新建联户垃圾收集池62座、垃圾中转站1座,购置自卸式垃圾转运车(载重5吨)1辆、农用机动车三轮运转车(载重0.5号)4辆、人力垃圾收集三轮车6辆;建8立方米户用沼气池110座等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245.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省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45.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05月20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安岳县朝阳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办公室。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安岳县朝阳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安岳县朝阳乡
邮 编: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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