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海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海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询比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海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晏发改(202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海北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州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询比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晏县西海镇;
2.2建设规模:1.建筑外立面墙面粉刷面积3480m2,室内墙面粉刷2960m2、室内顶棚粉刷1040m2、屋面防水维修改造579m2,一层窗户增设防护栏116m2、室内供电系统维修改造面积3007.95m2、采暖维修面积3007.95m2、指挥业务用房一层更换吊顶740m2,更换普通照明灯具24套及门窗更换、大厅墙面电子显示屏维修、大厅监控系统维修,新建荣誉墙1块、安装卫生间扶手11.15m,新增洗漱台9m2、卫生器具购置安装54组。
2、指挥业务用房楼前给水管道维修140m、阀门井3座、室外供暖管道维修56m、新建供暖管沟28m,检查井2座、业务用房楼前既有地坪路面恢复650m2(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190.1329万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4、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 4月15日至2021年 4月 1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售价另算,售后不退。
5、询比采购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海北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海晏县西海镇
联 系 人:党玉林
电 话:138*****369
招标代理机构: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海北州西海镇西海大街46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21年 4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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