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校区直饮水设备招标公告
松江校区直饮水设备招标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直饮水设备招标公告 2013.05.15
一、招标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二、项目名称:
松江校区反渗透直饮水机组
三、项目内容:
为松江校区明法楼东、西楼及运动场供应及安装反渗透直饮水机组,并实施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不锈钢水嘴及直饮水管路的换装暗埋铺设修补工程等。详细情况可在报名时领取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查看。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投标
五、投标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为直饮水设备生产厂家;可以是代理商、经销商;
3、同时具备投标产品供应、安装、验收、售后服务资质能力,及运输、装卸能力;
4、投标人属于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代理证明或授权证明;
5、投标人属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中直饮水设备出具的供货承诺书;
6、投标产品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其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具有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或卫生安全许可批件;
8、投标产品出水水质应符合经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应水质标准和规范要求;
9、具有近三年同类型产品相关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原件影印件);
10、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出具审计证明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1.投标单位所提供信息真实性的责任承担、承诺书(九份);
2、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带备案部门公章)复印件;(九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每年年检记录)复印件(九份;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每年年检记录)复印件(九份);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九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6、投标单位属于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所投标产品代理证明或授权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八份);
7、投标单位属于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单位提供授权产品与投标时所投产品一致承诺书(原件一份,复印件八份);
8、投标单位属于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投产品的供货承诺(原件一份,复印件八份);
9、投标产品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九份);
10、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其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具有的卫生安全检验合格证明或卫生安全许可批件的原件影印件(均九份,须加盖生产厂家、投标人单位公章);
11、投标单位在卫生部网站近期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单位公示的链接及截屏的影印件(九份);
12、投标单位所持、所提供产品批件与投标时所投产品一致承诺书(原件一份,复印件八份);
13、投标单位近三年同类型产品相关成功案例合同原件影印件(九份);
14、证明投标单位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审计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八份);
1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九份);
16、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各九份)
17、投标单位施工人员均持有市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保证书(九份)
上述提供的材料须盖单位公章、适用本次项目专用章、材料纸张使用80gA4纸;装订成册,盖骑缝章,装袋;盛装袋封面打印标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材料一经交予招标方,招标方不再接收报名方相关材料的补充与说明;但招标方有要求报名方提供其他材料的权利。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七、公告期限、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30日。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30日15:00。
报名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励勤楼206室。
联系人:陈琦敏、马强,联系电话:********、********。
八、现场勘察、答疑:
招标方将组织符合条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和答疑。现场考察和答疑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开标、评标:
招标方将组成专门的招标小组负责该项目的开标、评价事宜。开标、评标日期另行通知。
华东政法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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