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9号、20号、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云岭招标咨询公司受腾冲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和竞标,通过综合评估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计招标,包括农村人居基础设施、生态宜居乡村环境整治、乡村产业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5个类别。涉及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中的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行业,交通运输领域的公路工程,综合开发领域中的城镇综合开发,以及社会事业领域中的教育、体育、旅游行业。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可行性研究估算总投资为389888.36万元,最终以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2.3建设地点:腾冲市18个乡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1标段: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计招标(1标段村组公路)为腾冲市各乡镇下属自然村及村小组的通村硬化路项目,项目位于荷花镇、蒲川乡、曲石镇、五合乡、新华乡、明光镇、清水乡、滇滩镇、芒棒镇、团田乡、固东镇、北海乡、腾越镇、马站乡、界头镇、猴桥镇、中和镇,共十七个乡镇,共357条公路(暂定),合计837.75公里(暂定),最终以实际设计公里数结算。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2标段: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农村垃圾处理工程、厕所革命、村镇环境连片整治、河道综合治理、农贸市场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扶贫车间建设、乡村民宿建设、环河环湖乡村旅游建设等,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1标段: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计招标(村组公路),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跟踪服务的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工作,并承担设计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施工项目质保期满(如因报批需要,需增加编制其他相关专题报告的,以招标人具体委托为准) 2标段: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设计招标,全部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后续跟踪服务的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相关报批、审批手续工作,并承担设计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施工项目质保期满(如因报批需要,需增加编制其他相关专题报告的,以招标人具体委托为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者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5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6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下达具体任务对应的初步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人下达具体任务对应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以招标人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调整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3资质要求: 1标段:(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乙级及以上资质。 2标段:(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4人员要求: 1标段: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2标段: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至少有一项材料能证明项目规模);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4.5企业项目类似业绩 1标段:近五年(2016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公路项目或市政道路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至少有一项材料能证明项目规模)。 2标段:近五年(2016至今)内至少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至少有一项材料能证明项目规模)。 4.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7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5.1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1年月 日09时00分至 月 日17时30分期间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cs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申请人需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 28日08时30分。 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tcsggzyjyw.com)”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现场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或密封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地点为: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政务服务中心)。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4)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8.2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保山市腾冲市华严路 联 系 人:艾工 联系电话:135*****12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2楼 联系人:曹工(136*****036)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