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工程招标公告

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工程招标公告

嫩江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工程 招投标编码: SG1105G13002 公告发布日期: 2013-05-16
报名开始时间: 2013/5/16 14: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56 ******* 联系人: 杨春玲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嫩江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工程
建设单位: 嫩江县气象局、嫩江县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嫩江镇墨尔根大街南段东侧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嫩江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工程已由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嫩发改发[2013]33号、《关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嫩发改发【201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县气象局、嫩江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自筹部分房屋置换)。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镇墨尔根大街南段。

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4层1栋,建筑面积3879平方米,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中心1367平方米,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2512平方米。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050万元(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全部省投资290万元,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省投资268万元)。

4、计划工期:2013年6月15日开工,2013年10月15日竣工。工期123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6、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凡在省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投标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造价员、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要求内容如实申报。外省(市)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递交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的准入手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05月16日至2013 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嫩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嫩江县城乡建设局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06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黑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黑河市龙滨路21号黑河市建设局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嫩江县气象局、嫩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

环境保护局 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嫩江镇兴农街、嫩江育才大街 地 址: 黑河市龙滨路21号

邮 编: 161400 邮 编: 164300

联 系 人:孔祥栋、赵传亮 联 系 人: 张文斌

电 话:****-*******

137*****777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045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hta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黑河分行

账 号: 账 号: 173*****3320

2013年05月16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框架
预计合同额(万元): 1050
公告附件: 公告.doc


嫩江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嫩江县气象灾害预警中心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联建工程已由嫩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嫩发改发[2013]33号、《关于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嫩发改发【201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嫩江县气象局、嫩江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自筹部分房屋置换)。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嫩江镇墨尔根大街南段。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4层1栋,建筑面积3879平方米,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中心1367平方米,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2512平方米。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050万元(其中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全部省投资290万元,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省投资268万元)。4、计划工期:2013年6月15日开工,2013年10月15日竣工。工期123日历天。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6、标段划分:不划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凡在省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中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凡投标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工长、质量检查员、安全员、造价员、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证书与投标企业不符的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报名4.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自行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按照招投标监管系统的要求内容如实申报。外省(市)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递交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的准入手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05月16日至2013 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 14时至 16 时,在嫩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嫩江县城乡建设局5楼)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06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黑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黑河市龙滨路21号黑河市建设局一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嫩江县气象局、嫩江县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环境保护局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嫩江镇兴农街、嫩江育才大街地址: 黑河市龙滨路21号 邮编: 161400 邮编:164300联 系 人:孔祥栋、赵传亮联 系 人:张文斌电话:****-******* 137*****777 电话: ****-******* 传真:传真: 045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hhtazb@163.com 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黑河分行账号:账号: 173*****3320 2013年0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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