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项目名称: |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 ||
项目法人: |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肥西县上派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肥西县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1-20 14:21:57 |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受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2、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3、项目地点:肥西县
4、项目单位: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131.38公顷,城市中央公园项目位于县城区南段中心地带,东至青龙路、南至深圳路、西至三河路、北至灯塔路,整体呈带状。计划工程总投资6亿元。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约985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入围,第二阶段为方案竞赛,本次为第二阶段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一阶段入围单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01月20日上午08:30至2021年02月04日下午17:30
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合肥市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需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工本费400元/套,售后不退)。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9日上午09:30
2、开标地点: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09日上午09:30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
联系人:张能纯
电话:18155192009
(二)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联系人:丁工
电话:0551-68852527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网上自行打印;联系电话:0551-68857556。
2、招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原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3
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答疑如下:
1、我公司已收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的招标文件,在充分研读招标文件后提出以下问题:
(1)本次投标的方案展示采用的是电子文件上传,了解到本次招标旨在为招标人选择一个优秀设计方案。由于电子投标方案有文件大小限制,若将电子方案压缩,将不能保证方案最完美的展示,建议此次方案能采用纸质文本展示,如若采用纸质文本展示,需提供几份?
(2)因此次开标时间正处于疫情期间,响应国家号召,建议方案陈述部分修改为ppt人员口头汇报或者多媒体演示。
答:本项项目采用 PPT(或多媒体汇报)+主创设计师陈述的形式展示设计效果,景观专业负责人可作辅助陈述。陈述人员为主创设计师(到评标现场须持投标人委托函)+景观专业负责人(投标人自行决定)+翻译(如有)。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采用多媒体汇报,若汇报材料过大,无法上传系统,可携带光盘或U盘至开标现场,封装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14时30分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关注,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0551-68852527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02.22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原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2
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答疑如下:
招标文件第27页要求,根据主创设计师等现场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本项项目采用 PPT+主创设计师陈述的形式展示设计效果,景观专业负责人可作辅助陈述。陈述人员为主创设计师(到评标现场须持投标人委托函)+景观专业负责人(投标人自行决定)+翻译(如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各地都出台了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严管各地区人员的外出,倡导尽量不出行外地,考虑到本项目第一轮入围的设计单位均为非本省注册单位,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是否可以改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或将本项目进行延期开标?
答: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暂定延期至2021年3月1日14时30分。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关注,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0551-68852527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02.03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原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答疑1
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
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第27页,方案陈述的第(2)条“陈述时间不超过30分……”、第(3)条“PPT汇报后,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计时间不超过40分钟,而第54页第6条“第二阶段投标人须对……,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包括设计成果展示时间和评委提问、投标人答辩时间)……”,总计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二者互相矛盾,请招标人明确陈述时间是否以不超过3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54页第6条“第二阶段投标人须对……,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包括设计成果展示时间和评委提问、投标人答辩时间)……”修改为:招标文件第54页第6条“第二阶段投标人须对……,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包括设计成果展示时间和评委提问、投标人答辩时间)……”
2、考虑中央公园与北部的潭冲河两岸景观的整体统一性,在本轮方案竞赛时,是否可以将潭冲河范围(截图中箭头所指范围)纳入本次一并考虑?
答:考虑中央公园与北部的潭冲河两岸景观的整体统一性,在本轮方案竞赛时,将潭冲河范围(截图中箭头所指范围)西部潭冲河以南、东部潭冲路以南纳入本次一并考虑。
3、招标文件第27页,第5条项目概况中,计划工程总投资6亿元,是否包含公园内部的市政道路(如站前路、北张路和下派河路等)?
答:不包含公园内部的市政道路(如站前路、北张路和下派河路等)。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关注,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法:
单位: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 0551-68852527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01.25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1AEEBZ0003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3月01日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985万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3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0551-688596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负责人:丁 妍联系电话:0551-68852527
公示期: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0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联系电话:0551-6882505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8841335【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07日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中标结果公示
肥西县人民公园(原中央公园)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第二阶段)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
第一: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985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斌,何惠玲,项俊,王胜兰,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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