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佛山新城消防站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佛山新城消防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二次)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消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佛山新城消防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二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佛山新城内(华阳路与裕和路交叉处)。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670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800平方米(其中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4700平方米;佛山新城消防站5400平方米;警员备勤综合楼6100平方米;实战训练用房2600平方米);项目立项估算总投资约19997.65万元(其中估算建安工程费约14251.46万元)。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100日历天)
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放线、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完成佛山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佛山新城消防站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 勘察、设计内容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整体方案深化(包括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察(初测、定测、物探、地质钻探)、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给排水、机电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发电机、燃气、人防、绿色建筑标识等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4.2施工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的建筑、结构、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发电机、燃气、人防、绿色建筑标识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5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08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认证须达到广东省二星B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的要求。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③资质,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9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单位;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900万元人民币);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5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为省外企业的,企业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是指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人员信息中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提供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以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2010年4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设计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4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2010年4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5.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内(2010年4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等不良行为。(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5.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3.5.4按照招标人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主要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专业类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同专业同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3.6.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6.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专业类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同专业同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资格审查时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3.7其他要求
3.7.1 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c、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900万元人民币)的施工单位;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本项目要求提交 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及80 万元的信誉保证金,合计160 万元。
4.投标报名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持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本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则各成员均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则各成员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为联合体则各成员均须提供),请于2013年 5 月 16 日 14时30分至2013年 5 月23 日11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申请投标报名回执”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一份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场发售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逾时不予受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利。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地点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消防局
地 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海三路51号金穗楼第二层二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