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高新区协同创新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E3205810149008641007001;)
[0]高新区协同创新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E3205810149008641007001;)
[0]高新区协同创新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10149008641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协同创新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 | ||||||||||||||||||||||||||||||||||||||||||||||||||
标段编号 | E3205810149008641007001; | 标段名称 | 新建协同创新产业园项目(B区)勘察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4月20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新建协同创新产业园项目(B区)勘察设计(重发公告)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协同创新产业园项目(B区)勘察设计(重发公告)已由常熟市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东南乡村振兴建设有限公司_,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常熟东南乡村振兴建设有限公司_,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常诚建筑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银河路以东 2.2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3915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约60348平方米, 6层以下多层厂房,跨度小于12米大于6米;宿舍楼不超20层。 2.3 标段划分:
2.4其他: (1)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和市场情况,招标人公布的设计招标范围和内容的工程设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____年__月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共同投标协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8:30至2021年4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②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8:30至2021年5月 18日16: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2021年 4 月29日9:30。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6.3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7.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本数)则全部入围,不足3家(不含本数)的重新招标。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 7.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7.4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项目招标信息。 7.5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7.6申请人应在2021年4月20日16:00时前至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信息入库手续,请按常熟公共资源网站上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申报信用信息库”的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申报工作。 7.7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7.8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7.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7.10本项目设计补偿费按照投标方案部分中标价10%分别给予未中标的2家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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