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改建幼儿园室内玩教具及幼儿家具招标公告
民政局改建幼儿园室内玩教具及幼儿家具招标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民政局改建幼儿园室内玩教具及幼儿家具项目 (项目编号:HQZCZX2021-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CZX202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万元 最高限价:9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所供货物在采购人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材料:提供上年度(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到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五楼501室、504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政府大楼后院) 方式:网上下载。未到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者不具备参与资格。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政府大楼后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政府大楼后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现场踏勘1.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天津市红桥区第十五幼儿园(红桥区文化中心西侧)集合。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老师022-865130433.现场踏勘为非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自愿参与。但因缺席现场踏勘环节,导致对本项目信息掌握不充分、不全面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在现场踏勘期间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进行参考,采购人及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45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22-86513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504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政府大楼后院) 联系方式:8651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8651660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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