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创新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创新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新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新路工程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创新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3、监理服务期要求:竣工验收截止。
2.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和要求
3.1、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2010年~2012年);
3.2、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
(2)、项目总监的专业为市政道路及道桥专业,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010年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务;
(4)、承诺在工程实施期间只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不再兼任其它工程项目总监。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4、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5月16日至2013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为原件一份查看后带走,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存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6月13日下午14:00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隋力
电 话:138*****8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洋
电话: ****-******** 13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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