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长沙枢纽电站起重设备维修保养项目项目第3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长沙枢纽电站起重设备维修保养项目项目第3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枢纽电站起重设备维修保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4-27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长沙枢纽电站起重设备维修保养项目 | 见附件 | 1 | 项 | 255000 | 255000 |
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③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
联系人:陈女士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潇湘北路二段9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女士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北路易宝产发大厦24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1 年4 月14 日
招标
|
湖南湘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