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测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测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测温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分包情况:2个包。

3、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6.8 万元。其中一包为28.7万;二包为8.1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测温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品目:G01其他货物),数量1宗,采购总预算36.8 万元。其中一包为28.7万;二包为8.1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采购内容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需要符合环保、节能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承接主体承担。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项目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4月14日起,至2020年04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4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高月凯

电话:0633-2952176

地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路1号

代理机构:日照鑫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洁

电话(传真):0633-8792839

地址:日照市青岛路与太公岛一路交汇处

标签: 测温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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