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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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20 |
2
| 技术部分
| 3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10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性培训项目的整体工作方案、方法手段和工作流程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分档评分。 评审标准: 优:实施方案全面,针对性、实用性强和可操作性强; 良:实施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和可操作性较强; 中:实施方案有基本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一般和可操作性一般; 差:实施方案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评价为优100%,评价为良80%,评价为中得60%,评价为差得40%,未提供不得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5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升公益性培训针对性实用性的分析和措施; (2)开展多期项目的业务能力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评审标准: 优:内容全面,针对性、实用性强和可操作性强; 良: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和可操作性较强; 中:有基本内容,针对性、实用性一般和可操作性一般; 差:内容缺失,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评价为优100%,评价为良80%,评价为中得60%,评价为差得40%,未提供不得分。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5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诺严格按照采购人公益培训项目数量、质量、时限、安全、纪律和资金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训工作; (2)承诺保证每期课程质量,严格按课程质量标准使用最佳的课程和师资力量。 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横向比较,进行分档评分:第一档得100%,第二档得80%,第三档得60%,第四档得40%,未提供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无法判断不得分。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完成后提供下述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数据统计; (2)配合采购人核发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横向比较,进行分档评分:第一档得100%,第二档得80%,第三档得60%,第四档得40%,未提供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无法判断不得分。 |
5
| 违约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违约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应承诺尽可能提供每期项目实施计划中所建议的师资课程及设备场地要求,如有任何变更,应及时提交相应的备用方案,并及时提交项目单位审核; (2)项目内容如需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在未得到同意的情况下对项目内容做出变更,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应另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投标人进行承诺)。 评审标准:第一档得100%,第二档得80%,第三档得60%,第四档得40%,未提供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无法判断不得分。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4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8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1)在本市范围内正常办学的,由省、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或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技工院校); (2)国内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 (3)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并获得民政部门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投标人具有以上条件之一得100%分。 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得分条件的不计分。 |
2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荣誉情况: (1)每获得国家级奖项得50%分; (2)每获得省、市级奖项得25%分; 以上两项累计加分,最高得100%分。 评分依据: 提供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有效文件扫描件;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得分条件的不计分。 |
3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1)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机关事业单位培训项目或竞赛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0%分,此项最高得40%。 (2)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培训项目或竞赛项目包含工业设计、智能楼宇、工业自动化和汽车维修四大类别的: ①完成过上述四个类别的得60%; ②完成过上述三个类别的得40%; ③完成过上述二个类别的得10%;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项目履约报告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5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5%分; (2)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机关事业单位培训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1个得25%分,本项目最高得75%分。 以上两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00%分。 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已通过投标单位缴纳2020年7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承诺函,并承诺无断缴、补缴的情况;如属退休返聘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需提供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关键信息和2020年7月起投标单位向项目负责人发放工资的清单扫描件(以银行流水为准),原件备查。未提供本项响应内容均不得分。。 (2)提供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其中经验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如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补充提供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8
| 专家打分
| 评审内容: 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5人必须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以下 3项累加计分: (1)每有1人具备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技师学院毕业证)的得5%分,每有1人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8%分,本项最高得40%分; (2)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每有1人参与过机关事业单位培训项目或竞赛项目的得10%,本项最高得60%。 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已通过投标单位缴纳2020年7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承诺函,并承诺无断缴、补缴的情况;如属退休返聘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需提供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关键信息和2020年6月起投标单位向项目团队人员发放工资的清单扫描件(以银行流水为准),原件备查。未提供本项响应内容均不得分。 (2)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6
| 拟安排的项目师资队伍(主要讲师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除外) | 5
| 专家打分
| 评分内容: 师资队伍条件:投标人须提供工业设计、智能楼宇、工业自动化和汽车维修四大类别的师资各3名以上,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以下 2项累加计分: (1)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每提供1个得5%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技师资格或本科学历,每提供1个得3%分;此项最高50%分。 (2)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师资每有1人参与过采购人高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授课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0%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教师聘用协议或合同;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要求提供师资参与采购人高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授课证明材料,由采购人高训基地提供的课程表(加盖采购人公章)等证明。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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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疫情防控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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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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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单位) | 3 | 专家打分
| 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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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稳岗企业(单位) | 2 | 专家打分
| 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单位),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单位),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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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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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内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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