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ZJ19卷烟机劈刀系统及钢印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卷烟厂ZJ19卷烟机劈刀系统及钢印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ZJ19卷烟机劈刀系统及钢印装置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行业相关要求,经有关单位批准,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设备改造单位。
一、招标内容:两台ZJ19卷烟机劈刀系统及钢印装置改造并安装
二、具体安装、服务地址
洛阳卷烟厂,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三、货期要求:供货周期30天。
四、投标资格:下列条件,必须完全满足,否则不予参加本次招标。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其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
(三)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持下列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有效印章,标明有效日期,并注明“供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2011年以来行业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可自带电子文件存储设备(如U盘等)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领取时间:2013年5 月 16 日至5 月 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二)领取地点: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办公楼四楼413房间。
七、投标保证金
领取标书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并且是从本单位支出,持现金缴纳的必须在招标所在地指定银行将现金存入招标方账户。在投标方完全遵照招标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条件参加完招投标活动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再无息退回。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 6 月 6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办公楼8楼818室
十、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招标人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招标人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系人: 刘 晋
电 话:0379-********;传 真: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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