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及便携式彩超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及便携式彩超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及便携式彩超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YLYG********9
项目名称:龙川县妇幼保健院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及便携式彩超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1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超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622,000.00 | 1,62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若是进口设备则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合同包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其他医疗设备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0,000.00 | 1,4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合同包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高清内窥镜摄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2021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名称:龙川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乌石下36号
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河源市logandefault
联系方式:********99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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