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小区试验项目的公示

关于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小区试验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及《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非公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小区试验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青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小区试验项目

三、项目内容: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皖农环函〔2020〕363号)、《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8号)以及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印发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水〔2020〕19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通过省市专家论证的《2021年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技术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开展田间小区试验,通过开展小区试验,研究钝化材料与不同功能性肥料类型对农田镉污染修复效果、产量和土壤肥力等的影响,综合对比修复效果,为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选择最适合的调理剂和用量提供依据。根据方案要求设置8个处理,每个处理小区3次重复,共计24个处理小区。

四、采购预算:6.0万元.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农业大学

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一是工作保密性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和生态环境厅提供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属于机密级,受污染耕地土壤数据具有保密性,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小区试验涉及到受污染耕地数据,公开招标不利于保证数据成果保密管理。

二是工作的延续性。2020年青阳县与安徽农业大学合作完成青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方案编制,协助青阳县完成2020年的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方案编制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自评估工作。为此,为了工作的延续性,安徽农业大学实施耕地土壤改良小区试验更有利。

三是安徽农业大学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团队,近年来多次在安徽省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验与示范。2020年在来安县以及明光市分别开展水稻大田铬修复试验及玉米大田铬修复试验研究。在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为探究不同玉米品种对农田土壤中Cd的吸收和转运差异,开展筛选适合安徽省种植的低积累玉米品种试验。2021年贵池区农田土壤修复田间小区与示范对比试验服务项目也是安徽农业大学实施。

四是该团队带头人马友华教授系安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是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农办科[2012]20号);科技部国家重大专项评审专家;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科技厅等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安徽省农业生态环保与质量安全产业技术体系中农业环境污染物控制、治理与修复研究岗位专家。近年来,该团队在安徽省多地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取得系列科研成果。

七、公示期限: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501号,联系电话:****-*******)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 土壤改良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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