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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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04-14 18:5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04-15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4-16 23:59:59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 (比选编号:YT********558ZB),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滨湖区政企客户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内容包含执法记录仪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质保、平台接入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工作任务书。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次比选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项目预算:含税73200.00元人民币。 实施地点:无锡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送达及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3年。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73200.00元人民币(其中设备费最高限价为含税5490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费最高限价为含税1830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3">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的截屏打印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6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为开具本项目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7">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以下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3)银行汇款凭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信息表(电子版)。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交纳方式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详见比选公告第8条联系方式中的开户名、开户银行和账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滨湖执法记录仪(二次)—文件费。 4.5友情提醒: 4.5.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153*****093@189.cn),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4.5.2网上报名的参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2日13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通江大道898号(天鹏食品城西侧、二泉物流北大门对面)无锡电信物资采购中心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选派的授权代表必须是满足递交文件前14天未出现咳嗽或发烧等症状的人员,授权代表应提供最近15天内手机查询内轨迹图(锡康码查询),参加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及手套,并提交身体健康承诺书(承诺书中明确身体无异常且无接触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人员,无呼吸系统方面疾病和任何传染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如有隐瞒授权代表承担一切后果)。授权代表进场后须进行测温及信息核对(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等前期登记信息),体温超过37.3°或与登记人员信息不符的人员拒绝进入会场。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地 址:无锡市健康路3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杰 电 话:153*****093 电 子 邮 件:153*****093@189.cn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邮 编:214000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43010 30709 ********0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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