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镜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无锡镜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名称 | 无锡镜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
项目编号 | WXCQG2101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2日批准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1/4/15 挂牌终止日期: 2021/5/27 | |||
转让方名称 | 无锡影都传媒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无锡镜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MA21F78C1X | |||
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 | 100 | |||
法定代表人 | 吉旭君 | |||
住所 | 无锡市蠡湖大道2009号A11栋二楼101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7 | |||
所属行业 | 广告业 | |||
其他 |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 | 无锡至慧昕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 70% 股权 无锡影都传媒有限公司 持有 30% 股权 | |||
2020年主要 财务指标 (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112.31 | ||
净资产(万元) | 39.16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1 | |||
利润总额(万元) | -30.84 | |||
净利润(万元) | -30.84 | |||
2021年03月31日主要 财务指标 (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107.18 | ||
净资产(万元) | 33.8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5.34 | |||
净利润(万元) | -5.34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锡中评报字(2021)第00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无锡市滨湖区区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0-12-31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12.31 | 112.31 | ||
负债总计 | 73.15 | 73.15 | ||
净资产 | 39.16 | 39.1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0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有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锡镜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无锡影都传媒有限公司认缴30万元,实缴0万元,故无锡影都传媒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无锡镜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评估值为零。 |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
交易条件 |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该保证金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退回;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按规定期限完成转让方认缴而未实缴的出资。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锡滨区资委发[2021]5号。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无锡中证悦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锡中评报字(2021)第003号 《评估报告》。 4、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会审字(2021)第13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管理层应当与其他受让方平等竞争。现予公告管理层拟受让情况: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吉旭君投资设立的无锡至慧昕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受让,原持股比例为70%,拟受让30%。 2、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5、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夏女士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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