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招标公告

岐山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招标公告

岐山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岐山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水利局以宝市发改农发[2012]1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技术要求,将岐山县2012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划分为四个施工标项,分别进行招标。
施工Ⅰ标项主要内容为:凤鸣镇帖家河村新修基本口粮田700亩,修筑生产道路0.42公里;凤鸣镇庵里村田间设施配套1400亩。
施工Ⅱ标项主要内容为:凤鸣镇半个城村新修基本口粮田700亩,修筑生产道路0.42公里;雍川镇王家村田间设施配套1200亩。
施工Ⅲ标项主要内容为:故郡镇索王村新修基本口粮田500亩,修筑生产道路0.3公里;故郡镇独山村田间设施配套1200亩;枣林镇罗局村田间设施配套500亩。
施工Ⅳ标项主要内容为:蒲村镇赵家台村新修基本口粮田600亩,修筑生产道路0.36公里;蒲村镇洗马庄村田间设施配套1200亩;青化镇北阳村田间设施配套100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进行电话报名。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4日上午09: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岐山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
办公室
地 址:岐山县县城北大街18号
邮政编码:722400
联 系 人: 冯龙波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邮政编码:710001
联 系 人:张晋 陈驰方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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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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