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新增经营性商业项目(飞行模拟器)招商二次公告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新增经营性商业项目(飞行模拟器)招商二次公告

(编号:SMSY********

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新增经营性商业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商,诚邀满足招商要求的单位参与本次招商。

一、项目概况

1、郑州机场概况及客货运规模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是我国重要的干线机场、国家一类航空口岸,飞行区等级4F。2019年,旅客吞吐量达到2912.93万人次,同比增长6.6%,增速在全国前12位机场中排名第4,全国排名第12位;货邮吞吐量达到52.2万吨,增速1.4%,在全国货运前7位机场中排名第4,货运规模继续稳居在全国第7位,客货运吞吐量保持中部双第一。2020年,郑州机场完成货邮吞吐量63.94万吨,全国排名提升至第6位;完成旅客吞吐量2140.67万人次,全国排名提升至第11位,客货运全国排名均晋升1位,运输规模连续4年保持中部“双第一”。

航线网络:截止2021年1月,郑州机场运营的客运航空公司54家,客运航线194条,通航城市132个;货运航空公司31家,货运航线51条,通航城市63个。

2、T2航站楼简介:建筑面积48.6万平米,设计保障能力为年旅客吞吐量29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T2航站楼整体建筑外形呈X型分布,由主楼和四个指廊组成。航站楼四层为出发厅,三层为候机厅(隔离区内,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指廊),二层为到达厅,一层为市区巴士售票及候车区。

3、招商项目情况:本次二次招商项目为飞行模拟器(开放式),共3个点位,均位于航站楼三层候机厅,每个点位放置2台机器,合计放置6台机器(每台占地面积5平米以内,为避免遮挡旅客视线,高度应在2米以下)。

二、招商项目设置

二次招商项目点位信息详见下表:

项目类型

数量

位置

租金计取方式

合同期

飞行模拟器

6台

1、三层东北指廊:240登机口北侧,彩色地垫旁指定位置,2台。

按台计

1+1

2、三层东南指廊:237登机口北侧,广告画面旁指定位置,2台。

3、三层东南指廊:235登机口南侧,植物景观旁指定位置,2台。

说明项:

1、招商人与成交人签订《商业租赁合同》,收取租赁费用。

2、该项目采取“保底租金和营业额提成两者取高”的租金计收模式。

3、成交人自行承担电路引接、电费、消防审批(如有)及网络(如有)等费用。

4、成交人须开放设备终端查询账号,确保招商人实时查询销售数据。

三、招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响应人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至2021年4月1日,具有一年(含)以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

2、响应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或具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商);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5、如现有航站楼商业商家参与本次招商,不得存在法律诉讼关系及欠款记录;

6、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估法,注重响应人履约及运营实力,确定为成交人的必须自营成交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招商报名时所资料

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均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招商人存档。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3、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5、本项目安排现场查勘。响应人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查勘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放弃查勘。每个响应人最多指派2名查勘代表。现场查勘相关要求、集合时间与地点等详见招商文件,届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招商报名联系方式及招商文件领取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共5日(每天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运路与机场二路交叉口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210室。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150(张女士)

六、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商文件,届时响应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出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郑州机场商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纪检处

联系电话:****-********


标签: 招商 模拟器 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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