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首期公司债券发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首期公司债券发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首期公司债券发行。
招标范围: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人需求,从维护发行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向发行人提供发行产品和方案设计、发行材料准备、发行审批报备、承销、发行定价、销售等为使发行人成功发行和发售债券所需的全部服务。(详见任务书)
项目控制价:承销费率为 1 %(债券发行服务费用=债券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承销费率) ,投标报价(一次报价及二次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完成之日止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债券承销业务,且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为WIND资讯中公布的2020年公司债(证券业协会口径)总承销金额排名前30的证券公司,并提供如下证明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流程: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承销统计-公司债(证券业协会口径),选择统计年度2020,勾选联主实际比例);
3、投标人作为公司债券承销商,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成功发行交易所公司债券十个(含)以上案例;
4、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3.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3.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1日,到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http://zb.fygroup.com/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
3.2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1正3副)及电子版标书(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存储于U盘,信封封装)邮寄或送达至招标人处,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开标前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接收到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3.3邮寄或送达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628室崔丽丽(收),电话****-********。(建议使用顺丰或EMS)
3.4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二次报价,磋商评审小组在开标现场将对评审后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开标现场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联系投标联系人,视为投标人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4.付款方式
我方只支持债券发行成功后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承销费用的付款方式,不接受提前付款。此外,因任何原因导致债券发行失败,我方不支付任何承销有关的费用。,债券发行服务费用=债券发行成功募集资金*中标承销费率)。付款前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迟延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5.1投标保证金额度:6万元;
5.2提交时间: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
5.3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4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连云港徐圩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洋井集团首期公司债券发行投标保证金,因项目名称未明确标注导致招标人无法确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5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5.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完成后后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退保证金地址统一为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628室。
5.7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1年4月25日下午14:15
7.2地点: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03室
8.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628室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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