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3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TLZC20210400119
项目名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总价人民币1,530,000.00元。
第一包350批次,总价人民币867,900.00元;
第二包159批次,总价人民币394,300.00元;
第三包108批次,总价人民币267,8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总价人民币1,530,000.00元。
第一包350批次,总价人民币867,900.00元;
第二包159批次,总价人民币394,300.00元;
第三包108批次,总价人民币267,800.00元。
采购需求: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服务采购项目,共计617批次。
第一包:
包组名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服务采购项目(一)
主要服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制品41批次、乳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饼干2批次、罐头7批次、冷冻饮品13批次、速冻食品1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糖果制品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酒类76批次、蔬菜制品25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7批次、蛋制品2批次、食糖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糕点39批次、豆制品7批次、蜂产品1批次、餐饮食品44批次,共21大类食品的抽检任务。
数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350批次。
第二包:
包组名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服务采购项目(二)
主要服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加工品106批次、食用农产品53批次,共2大类食品的抽检任务。
数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159批次。
第三包:
包组名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服务采购项目(三)
主要服务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批次、调味品46批次、饮料49批次,共3大类食品的抽检任务。
数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央转移支付)任务108批次。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3个合同包,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段的采购服务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抽检范围以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食品销售场所为主;餐饮食品重点抽检大型餐饮店、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可适当涵盖其他区域,采样人员必须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3、样品抽取需全年均衡开展。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样量。
4、中标供应商要增强抽样环节的靶向性,须以以发现问题食品为导向,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辽宁省对各市的考核指标。
5、中标供应商要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填报及上传,须保证抽检数据退修率不得大于0.5%。
6、如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急需检测,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全力予以配合,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出具检验报告。
7、本服务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共26大类食品,总计617批次。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条款适用于所有包组。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匹配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
9.须提供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据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承诺书;
12.投标单位应自觉抵制招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3.本招标文件对全部参加招标的供应商的所有要求条件全部一致,报名时须明确注明所投包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20,下午1: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303室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报名及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将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发送至邮箱:56770512@qq.com请致电13504100093确认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若采购人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无效。资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包租、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
2021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20房间)
公告期限:2021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7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0号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 024-74219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13464094066
邮箱地址:5257446091@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800410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