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浦安置小区邮政信报箱工程招标公告
马浦安置小区邮政信报箱工程招标公告
[GQ-ZB(2013)-026]鄞州区高桥镇马浦安置小区邮政信报箱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鄞州区高桥镇马浦安置小区邮政信报箱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鄞发改投[2010]1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鄞州区高桥镇马浦安置小区邮政信报箱,工程预算23万元,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邮政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监制证书 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经工商、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3 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承接过新建小区信报箱项目5000户以上,并提供合同,且已办妥宁波市邮政通邮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出具的生产监制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上述资料的一套完整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资料复印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地址为: 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2101办公室。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
提交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 5月27日下午16: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7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须持银行收款凭证到收款人处换取收款收据。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28 日 14:00 时之前;地点为 鄞州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王主任
电话: ********
电话: 133*****098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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