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11米玻璃钢巡逻船批量建造招标公告
海事局11米玻璃钢巡逻船批量建造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年5月17日
招标编号:TC13J28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计划建造一批11米玻璃钢巡逻船,并计划使用一笔国家资金用于本项目招标采购。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建造周期 交船地点 备注
第01包 01-1 上海海事局11米玻璃钢巡逻船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40艘 合同签订后6个月 船东指定地点(我国西部地区)
注:投标必须是完整的包,不允许拆包或漏项。
2. 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年检合格),满足以下强制性资格要求的造船企业,造船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在资金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 投标人近两年的年均主营(船舶建造)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叁仟
万元(含)。近两年(2011年、2012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叁佰
万元(含)人民币;
2.3)投标人近两年内建造过与本次招标标的同类型的或在性能、船舶技术
指标、参数等方面优于玻璃钢船艇,且所生产的船艇实际使用情况良好(须提供销售合同证明并提供用户反馈意见复印件或后评估报告)。
2.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贰佰(含)万元;
2.5)投标人是否是联合体投标。
3. 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 从2013年5月17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260)。招标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 2013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厅电子屏通知)。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沐红光、涂劲松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韦云涛、肖敏
招投标服务单位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4楼
邮编:530028
联系人:李工
电话:****-******* 传真:****-*******
邮箱:ztbjyf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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