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莆线客运车站广告媒体招标公告
向莆线客运车站广告媒体招标公告
南昌铁路局向莆线客运车站广告媒体招标公告
南昌铁路局向莆线客运车站广告媒体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及广告媒体的使用和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1. 招标范围
1.1 项目简介:
向莆线客运车站广告媒体经营和使用权项目分7个包件,具体如下:
包件1:南昌西站平面灯箱广告媒体,分两期交付;
包件2:向莆线南昌西、抚州、三明北站LCD刷屏机广告媒体,分两期交付;
包件3:向莆线南昌西、抚州、三明北站LED全彩屏广告媒体;
包件4:向莆线南昌西、抚州、三明北站挂旗广告媒体;
包件5:南昌西站落客层平台灯箱广告媒体,分两期交付;
包件6:南昌西站实物展位广告媒体,分两期交付;
包件7:向莆线抚州、南城、南丰、三明北、建宁、将乐、泰宁、永泰、尤溪站平面灯箱广告媒体。
各包件媒体详见标书文件及《南昌铁路局向莆线客运车站广告媒体规划方案》。
1.2 经营期限:6年。
2. 招标响应人资质要求
2.1 招标响应人必须是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注册、年检合格,有效存续3年及以上且信誉良好、具有广告经营资质的法人;
2.2 招标响应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含)以上;
2.3 须诚信守法经营,无信用不良记录;
2.4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3. 招标方式:公开竞价。
4. 招标响应底价:
包件1:人民币1200万元/年;
包件2:人民币280万元/年;
包件3:人民币400万元/年;
包件4:人民币256万元/年;
包件5:人民币550万元/年;
包件6:人民币120万元/年;
包件7:人民币300万元/年。
说明:(1)本项目媒体数量发生增减变化时,媒体使用费按中标价格与底价之间的比例关系及实际数量重新计算。
(2)第四个经营年度媒体使用费单价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8%,后面几年以此类推。
5. 招标响应要求
5.1 招标响应保证金:
包件1:人民币120万元;
包件2:人民币28万元;
包件3:人民币40万元;
包件4:人民币25元;
包件5:人民币33万元;
包件6:人民币12万元;
包件7:人民币30万元。
5.2 标书费用: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议程安排
6.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5日09:00至17:00。招标响应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接受邮购。
6.2 购得招标文件者不作为当然招标响应资格确认。
6.3 发布招标文件地点:南昌铁路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142号)。
联系人:李 环 电话:****-********(138*****688)
赵 露 电话:****-********(150*****160)
6.4 现场勘查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6日(招标响应人自行组织考察,费用自行承担)。
6.5 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3年5月28日17时前与招标人联系。
6.6 公开竞价会(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7 公开竞价会(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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