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内部职责。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 耀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桂 英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桂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成 员:于文化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晓鹏 县龙虾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局渔业科负责人
朱 飞 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人
李 萍 局财务科负责人
邵 坤 局畜牧科负责人
丁继业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王佩良 县动物疫控中心主任
梁安平 县沼气站站长
童海兵 县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
殷子越 县园艺站副站长
王国兵 县植保站站长
陆海空 县作栽站站长
马文舟 县耕保站站长
张 勇 局科教科负责人
王书春 县种子管理站负责人
刘国平 县农广校负责人
欧 丽 局招商办主任
周国进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文化、周国进两位同志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承担领导小组的文件、会议、通知、总结、汇总统计等日常工作。协助领导督促成员单位做好安全建设相关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监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建议及时启动或终止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协调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药、肥料、种子、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和农产品监督抽查,依法查处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畜禽定点屠宰执法工作。承担因农资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参与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因种子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2.县龙虾产业服务中心(渔业科):渔业科:分析掌握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组织开展水生动物病害防控;牵头负责水产品质量建设,指导水产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督促协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及渔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龙虾产业服务中心:承担渔业绿色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承担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开展水生动物病害防控;负责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技术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及其检测结果的分析汇总及评估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建设和指导;承担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査和相关技术鉴定。
3.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对部门和县对镇街农业考核目标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舆情监测,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开展舆情引导,统一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咨询和执法监督工作。
4.局财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和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资金监管。
5.局畜牧科:分析掌握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牵头负责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督促指导畜牧业绿色生产;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牵头组织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应急响应、指导组织扑灭动物疫情;牵头组织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技术鉴定等工作。
6.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全县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及其产品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生鲜乳养殖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畜禽产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工作;承担全县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组织管理工作。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涉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要主动移交。协助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县动物疫控中心:承担畜牧业绿色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承担动物疫情监测、疫病检测,提出解决技术方案;参与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8.县沼气站:指导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牵头组织因农业环境污染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加强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检测监管工作,推进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
9.县渔政监督大队:负责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水产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移交工作,参与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0.县园艺站:承担蔬菜、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指导蔬菜、园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参与蔬菜、园艺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11.县植保植检站:指导生产者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组织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宣传与培训;组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产品及其他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因农药使用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12.县耕地质量保护站:承担土壤质量调查,加强肥料产品质量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牵头组织因肥料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3.县作栽站:承担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14.局科教信息科:组织开展先进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应用、研究和示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方面科技攻关;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农作物种植资源质量安全状况。
15.局农业综合科: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指导农业园区、示范基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指导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落实农产质量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要求,在农业品牌推选中强化质量安全要求,推荐质量优品牌强的农产品参展市级及以上农业展会。
16.县种子管理站:负责各类种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牵头组织因种子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7.县农广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18.局招商办:负责督促指导农业招商企业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
19.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收集汇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组织制定农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事件的举报核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与县食安办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
牵头负责种植业产品质量建设,指导种植业产品生产者按规范技术组织生产,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承担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农产品监测抽检工作。承担全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有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负责全县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两品一标一基地”产品申请的受理、初审、现场检查和证后跟踪检査;牵头负责“两品一标一基地”获证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以上各成员单位要按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依照职责分工,以最负责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效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全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切实维护农业产业安全,努力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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