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经营服务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
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经营服务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
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供水设备租赁经营服务(平庄城区等七处职工家属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150*****01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经营服务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备租赁经营服务
2.2标段名称:
第四标段: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供水设备租赁经营服务(平庄城区等七处职工家属区)
2.3项目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
2.4项目服务内容:
第四标段:投标人在租赁设备后,需保证对供水范围内的平庄城区、西露天矿区(含七家工村及宏文机电独身楼)、古山矿区、六家矿区、赤峰市元宝山区马林镇红庙矿区、赤峰市元宝山区风水沟镇风水沟矿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元宝山露天301工村等7处职工家属区和职工家属区内学校、办公场所(以下简称平庄城区等七处职工家属区)进行供水。
2.5标段预算金额:第四标段:362031.7元/年;
2.6招标内容: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供水设备租赁经营服务工作。
2.7租赁经营期限:10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水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6日17时30分至2021年4月21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信息入库及办理CA锁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 998 0000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00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东段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 CA 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等部门发布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
联系人:鲍欣颖
电话:134*****72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六和大厦四楼
联系人:王连胜
电话:****-*******
2021年4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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