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片石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片石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
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片石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1J-4GS-YKGS-2021-WZ-ZG001
1.招标条件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新建的的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LJ12-2标段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宁夏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函[2020]153号)和宁夏发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8]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建宁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新建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承建的的银川至昆明公路(G85)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宁甘界)段工程 K215+912.5-K225+780段,线路总长9.867公里,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其中桥梁8座3896.5m、天桥4座388m、预制架设T梁880片、钢波纹管涵201.23横延米/6座、钢筋混凝土箱涵95.5横延米/3座及路基挖方405.5万m3,填方20.19万m3,设置双机180混凝土拌合站一处,混凝土约46万m3,预制梁场一处。
2.2招标内容
以上工程所需的材料统一集中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物资分包详见附表(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片石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招标人所提出的资格要求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在《2018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列为黑名单的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生产能力:生产厂家片石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含)以上,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1.5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附2018-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6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近三年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7供货业绩:近二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公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两份。
3.1.8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同时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8年-2020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1.9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4月15日至 2021 年4月 19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此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版方式进行发放(如需电子版的供应商,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相关存储设备)。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③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④领取招标文件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表1)⑤标书费银行凭证扫描件。彩色打印加盖公章于领取招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相关负责人确认后发放招标文件。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表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汇款时需注明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片石物资招标。
4.2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标书费售后不退。具体金额见附表(附件2)。
4.3 本次招标文件由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组织发放。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本次采用开标现场当面递交的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联系人:兰刚,联系电话:181*****53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递交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8:30时至10:00时,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电子版投保文件必须为PDF格式,每页加盖公章,大小不得超过45MB。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6.1时间:2021年4月26日 10 时 00分。
6.2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s://ecm.crcc.cn)、铁建商城网(https://www.crccmall.com)同时发布。
8.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二中茹河街旁新华书店新楼
邮编:756500
联 系 人:刘军兰 刚
电子邮件:ykgswsb12@163.com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银昆高速LJ12-2标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备注:项目部+(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银昆高速公路LJ12-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1 年 4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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