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申请公告
铅山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申请公告
关于承接铅山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公告
为扶持一批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铅山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两年以上的企业、机构、公司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承接主体,并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依法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持续运营能力,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规范的服务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3、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实施内容
以水稻为实施作物,以机插秧、专业化统防统治(机防)、稻谷烘干等关键环节为实施内容。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都可以向服务所在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铅山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县农业农村局再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报名的组织逐一进行现场查验和复审。主要核查注册登记情况、现有作业农机情况、近两年来社会化服务情况、申请项目实施的农业生产服务环节的实施能力等,同时对该服务组织的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查。
四、报名时间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1年4月24日前携带申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农业农村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 。
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5日
铅山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表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
地 址 | ||||||||
法 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成员人数(个) | 电 话 | |||||||
机械数量(台、吨) | 大(中)型 拖拉机 | 联合收割机 | 插秧机 | 烘干机 | 植保无人机 | |||
申请内容 | ||||||||
乡镇(中心) 农业农村部门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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