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备灾物资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备灾物资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发稿时间 :2021-04-15
项目概况: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备灾物资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询价采购-2021-4
2、项目名称: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备灾物资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85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财询价采购-2021-4 | 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备灾物资购置项目 | 850000.00 | 8500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地点:新郑市境内
5.2采购方式:询价
5.3采购内容: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4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5.6质量要求:合格
5.7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方式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供应商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主体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询价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新郑市金城路69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6*****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1308号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13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39*****029
发布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5日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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