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1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本镇实际就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九亭镇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九亭镇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基于九亭镇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工作程序率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九亭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九亭镇分别实施管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基础上,区教育局和九亭镇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九亭镇公办园的小班学区范围。其中,加大协调统筹九亭镇资源,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开展统筹安置。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
九亭镇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和九亭镇根据镇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各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见下表)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代码 | 类别 | 分类说明 | 安置说明 |
1 | 九亭镇户籍 (人户一致) | 父母一方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幼儿户籍在此房产内; | 按产证地址优先相对就近安置 |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均在此房产内; | |||
2 | 九亭镇户籍 (人户分离) | 父母一方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但幼儿户籍不在此房产内; | 房产登记时间 *四年及以上的,按产证地址 相对就近安置; *四年以下的, 按产证地址 就近统筹 |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但不在此房产内; | |||
3 | 本市户籍 (非九亭镇) | 父母一方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但幼儿户籍不在此房产内; | |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但不在此房产内; | |||
4 | 港澳台户籍 (九亭镇有房产) |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②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
外省市户籍 (居住证积分达120分、九亭镇有房产) |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居住证积分达120分; ③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
5 | 外省市户籍 (居住证积分未达120分、九亭镇有房产) |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一年内(至2021年4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③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房产登记时间 *四年及以上的,按产证地址 优先就近统筹; *四年以下的, 按产证地址 相对就近统筹 |
外国籍 (九亭镇有房产) |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外国护照; ②持有九亭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
6 | 九亭镇户籍 (无房产) | ①幼儿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或集体户口; ②九亭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根据学额情况 九亭镇内 整体统筹 |
7 | 本市户籍而 非九亭镇 (无房产) | ①幼儿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 ②九亭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
8 | 港澳台户籍 (无房产) |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②九亭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
外省市户籍 (居住证积分达120分、无房产) |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 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居住证积分达120分(积分通知书办理网点为松江区); ③九亭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有关说明:
1.上述代码为6、7、8的无房产类别,在九亭镇租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根据九亭镇公办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在九亭镇范围内统筹安置。
2.根据今年九亭镇公办园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证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二)民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信息完善)—现场信息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 ||
时间 | 主要内容 | 相关说明 |
4月23日-- 4月30日 | 市级平台 登记信息 | 家长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得市级登记编号,打印《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
5月8日 -- 5月23日 | 区级平台报名 (完善信息) | 区级平台报名事宜可于5月8日起查阅《2021年松江区区级平台报名操作细则》,并可登录松江区入园报名系统(https://shrydj.edu.sh.cn/districtPlatform/songjiang/)完善信息。 |
5月22日— 5月23日 | 九亭镇公办园 现场信息验证 | 1.符合入公办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须到房产证件地址所属区域内的“验证园所”现场办理信息确认与材料验证等手续。“验证园所”相关安排详见《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验证园所一览表》(附件1)。 2.验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 3.入园安排以现场验证的信息为准,家长须按时验证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凡未按时办理现场验证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4.各“验证园所”仅为适龄幼儿信息确认与材料验证受理地点,非入园结果;入园结果以“入园通知书”为准。 |
6月21日 | 小班学区 范围公告 | 安置方法:依据《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见P2)进行入园安排。 公告网址: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zsb.sjedu.cn)及松江区九亭镇各公办园网站。 |
6月26日 | 录取通知 | 家长到办理现场验证的“验证园所”领取“入园通知书”。 |
3.现场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4):
(1)《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4月23日--4月30日期间市级平台已完成登记的可自行直接打印;未网上登记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信息登记,如需修改信息内容请至九亭第四幼儿园进行修改。
(2)《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5月8日--5月22日期间,区级报名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自行直接打印;未网上报名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报名登记。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公示宣传——按时备案——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信息完善)——现场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民办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 ||
时间 | 主要内容 | 相关说明 |
4月23日 -- 4月30日 | 市级平台 登记信息 | 家长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 |
5月8日-- 6月15日 | 区级平台报名(完善信息) | 区级平台报名事宜可于5月8日起查阅《2021年松江区区级平台报名操作细则》,并可登录松江区入园报名系统(https://shrydj.edu.sh.cn/districtPlatform/songjiang/)完善信息。备注:未被公办园录取的可在5月23日起登录平台改选民办园进行报名。 |
5月8日起 | 现场报名 验证 | 1.家长携带《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及所需材料到相关民办园办理现场报名验证等手续。 2.报名验证与公办园同步启动。具体事宜由各民办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通过招生简章予以公示。 3.相关民办园地址、招收年龄、电话、园舍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满三年等信息详见《松江区九亭镇民办托幼机构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3)。 |
8月15日前 | 录取通知 | 1.安置说明: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2.8月15日前,各民办园根据报名情况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入园通知书”。 |
3.现场报名验证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五、其他公告
(一)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详见《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附件5),详见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zsb.sjedu.cn) 。
。
(二)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开设托班的民办托幼机构可参照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拟定相应的方案,各早教机构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
4. 松江区九亭镇教育事业办公室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咨询日期:4月6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咨询地址:松江区九亭镇中心路523号。
5.基于松江区九亭镇资源与生源实际,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一概不受理。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2021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附件:1.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验证园所”一览表
2.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3.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民办托幼机构招生信息一览表
4.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幼儿园现场验证的材料清单
5.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验证园所”一览表
信息验证园所 | 范围 | |
1 | 松江区九亭镇中心幼儿园 (中心部) | 庄家居委会、嘉禾居委会、青春居委会、亭源居委会、云润居委会、天元居委会、象屿都城居委会、朱龙居委会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第五幼儿园 (易富部) | 金吴居委会、牛车泾居委会、朱泾浜居委会、国亭居委会、亭东居委会、亭中居委会、紫金居委会、亭新居委会、亭南居委会、华亭茗苑 |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第六幼儿园 (家园部) | 北场居委会、兴联居委会、松沪居委会、复地居委会、涞亭居委会、象屿品城居委会、颐景园居委会、九亭家园居委会、九亭家园二期居委会 |
备注:
符合《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及安置说明表》的小班适龄幼儿的家长可根据房产证件地址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小班新生信息“验证园所”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
验证。
附件2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序 | 园名 | 地址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松江区 九亭镇中心幼儿园 | 中心部:九新公路241号 | |
象屿部:虬泾路900弄1号 | |||
2 | 上海市松江区 九亭第四幼儿园 | 中心部:中心路399号 | |
3 | 上海市松江区 九亭第五幼儿园 | 易富部:易富路55号 | |
绿洲长岛部:莘松路1288号 | |||
4 | 上海市松江区 九亭第六幼儿园 | 家园部:涞泾路200号 | |
雪家桥部:雪家桥路51号 |
附件3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民办托幼机构招生信息一览表
序 | 园 名 | 地 址 | 招收 年龄 | 单位 电话 | 备注 (房屋租赁合同 到期不满三年) |
1 | 上海松江区 世泽幼儿园 (普惠性) | 九亭镇同利路28号 | 2-6岁 | ||
2 | 上海松江区 含英幼儿园 (普惠性) | 九亭镇易富路499弄11号 | 2-6岁 | ||
3 | 上海松江区 快乐天地幼稚园 | 九亭镇涞亭南路888弄92号 | 1-6岁 | ||
4 | 上海 现代明珠幼稚园 | 九亭镇虬泾路25号 | 2-6岁 | ||
5 | 上海松江区 加华艺术幼儿园 | 九亭镇伴亭路6弄18号 | 2-6岁 | ||
6 | 上海松江区 星晨幼儿园 | 九亭镇蒲汇路135号 | 2-6岁 | 房屋租赁有纠纷 法院审理中 | |
7 | 上海松江区 安琪贝儿幼儿园 | 九亭镇久富经济开发区同利路 398-18号 | 3-6岁 | ||
8 | 松江区 开启幼儿园 | 九亭镇龙金路281号1幢一层、二层 | 3-6岁 | ||
9 | 上海松江区 九虹幼儿园 | 九亭镇虬泾路559弄17号 | 3-6岁 | ||
10 | 上海松江区 启星幼儿园 | 九亭镇沪亭路301号 | 2-6岁 | ||
11 | 上海松江区世外教育附属临松幼儿园 | 九亭镇中心路1520号 | 2-6岁 | ||
12 | 上海松江区 迪笙幼儿园 | 九亭镇伴亭路488号 | 2-6岁 | ||
13 | 上海松江区新星宝贝早教中心 | 上海市松江区涞亭南路888弄654号-688号 | 0-3岁 |
备注:
1.上述信息统计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2.各民办托幼机构办园等级等信息请登录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阅;各机构收费标准须于启动招生报名前主动向社会公示。
附件4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幼儿园现场验证的材料清单
1 | 本市 户籍 | ①《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②《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③ 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 户口簿(幼儿所在的户口簿) ⑤ 验证园所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的居住类房产证件等;如无房产证的请提供验证园所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2 | 港澳台 户籍 | ①《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②《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③ 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 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⑤ 验证园所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的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如无房产证的请提供验证园所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3 | 外省市 户籍 | ①《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②《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 户口簿(幼儿所在的户口簿) ⑤ 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都要属松江区) ⑥ 法定监护人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都要属松江区) ⑦积分满120分证明通知书(无房产的积分通知书办理网点必须为松江区);未满120分要提供社保一年内累积缴纳满6个月缴纳证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⑧ 验证园所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的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所有权利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都要提供) ⑨ 积分满120分且无验证园所范围内房产证的,请提供验证园所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4 | 外籍 户籍 | ①《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 ②《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③ 儿童预防接种证 ④ 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外籍护照 ⑤ 验证园所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的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备注:以上表格内的材料 ①—③须原件;④及以下须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5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一、公办园
(一)受理对象
须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符合其他入公办园条件,详见《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幼儿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见附件①)。
(二)工作流程
电话预约——预报登记——统筹安排——入园通知
(三)具体安排
1.电话预约
因疫情影响,家长需提前向相关指定办理点进行电话预约,现场信息验证分时段错峰预报登记。
请与下表里指定园电话预约:
预约时间:5月17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
2.预报登记
登记时间: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
预约电话与登记地点:
街道、乡镇 | 区域范围 | 办理地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九亭镇 | 九亭镇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第六幼儿园 (家园部) | 涞泾路200号 |
3.发放入园通知
6月26日:家长到办理预报登记的指定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四)预报登记
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附件②),家长自行下载后填写。
(2)按照《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附件①)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五)入园安排
补充入园(或转园)的中大班幼儿,入园安排时将依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安置(原则上安排入新开公办园及少部分有补充入园计划的公办园)。
(六)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到相关指定园办理预报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二、民办园
(一)受理对象: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二)受理方式:各民办园可根据董(理)事会决议或本机构规章制度自主确定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受理时间等事宜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体现。
(三)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民办园小班招生相关要求,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提供以下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四)入园安排: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年限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附件
1.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2.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附件①
2021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代码 | 类别 | 分类说明 | 相关审核材料 |
1 | 户籍本镇且人户一致 | 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幼儿户籍在此房产内 | 户口簿、居住类房产证件、预防接种证 |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均在此房产内 | |||
2 | 户籍本镇且人户分离 | 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但幼儿户籍不在此房产内 | |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但不在此房产内 | |||
3 | 户籍本市而非本镇且人户分离 | 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但幼儿户籍不在此房产内 | |
(外)祖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且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但不在此房产内 | |||
4 | 户籍港澳台且本镇有房产 |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②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居住类房产证件、预防接种证 |
户籍外省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且本镇有房产 |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居住证积分达120分;③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居住证、户口簿、居住类房产证件、预防接种证、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 |
5 | 户籍外省市(居住证积分未达120分)且本镇有房产 |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一年内(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③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居住证、户口簿、居住类房产证件、预防接种证、社保缴纳证明 |
外国籍且本镇有房产 |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护照;②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所有权为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 护照、居住类房产证件、预防接种证 | |
6 | 户籍本镇且无房产 | ①幼儿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或集体户口;②本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1.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居住类房屋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或房屋租赁合同与租赁登记备案通知书2.港澳台另需提供通行证或居住证 3.外省市另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
7 | 户籍本市而非本镇且无房产 | ①幼儿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②本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
8 | 户籍港澳台且无房产 | ①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②本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
户籍外省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且无房产 | ①幼儿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②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且居住证积分达120分(积分通知书办理点为松江区);③本镇内有效租房或仅持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无产证) |
有关说明:
1.根据松江区九亭镇公办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在本镇范围内统筹安置。
2.根据今年松江区九亭镇公办园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证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附件②
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原就读园 | 申请学段 | □中班□大班 | ||||||||||||||||||
幼儿信息及户籍信息 | ||||||||||||||||||||
幼儿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 证件号码 | ||||||||||||||||||
户籍地址 | 户籍所属派出所 | |||||||||||||||||||
居住证件类型 | □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 |||||||||||||||||||
幼儿监护人(父母一方)信息 |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手机号码 | |||||||||||||||||||
监护人国籍 | 监护人与学生关系 | |||||||||||||||||||
监护人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 监护人证件号码 | ||||||||||||||||||
监护人居住 证件类型 | □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是否达标 | £是□否 | 原积分办理网点 | £非松江区□松江区 | |||||||||||||||
居住类房产信息(请根据证件类型对应填写) | ||||||||||||||||||||
所持证件类型 | £房产证(含公租房、宅基地证等)□预售合同和全额发票 □租房合同和登记备案通知书 | |||||||||||||||||||
房产证 | 权利人 | 所属街镇、(村)居委会 | 街镇: (村)居委会: 住宅小区: | |||||||||||||||||
房产地址 | ||||||||||||||||||||
房产证号 | ||||||||||||||||||||
登记日期 | 房产登记年限 | 满4年 □打钩 | ||||||||||||||||||
不满4年 □打钩 | ||||||||||||||||||||
宅基地证等 地址 | ||||||||||||||||||||
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 | 权利人 | |||||||||||||||||||
房产地址 | ||||||||||||||||||||
发票日期 | ||||||||||||||||||||
租房地址 | ||||||||||||||||||||
类别确认(由幼儿园填写) | ||||||||||||||||||||
备注: 监护人签字: | ||||||||||||||||||||
说明:
1.请家长如实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字迹工整。
2.“居住类房产信息”:请根据幼儿法定监护人一方所持有的房产证件类型进行填写。
3.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期: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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