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产业园分院信息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产业园分院信息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红安县人民医院产业园分院信息系统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受红安县人民医院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服务器系统设备及相关管理软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服务器系产业园分院信息系统设备
二、项目内容:
服务器2台、电脑20台、各型打印机及相关设备、内网安全管理软件、杀毒软件等。详见采购项目清单
三、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服务能力及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调试等。
3、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及招标采购中的通行原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设备的有效授权书及服务承诺。
5、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或公司,可以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本次招标设备生产厂家,某品牌省级区域总代理或相应能力的公司。
6、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7、在近两年内有类似的经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8、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是红安县政府定点采购单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2013年5月17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上午10:00 时止(工作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带齐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盖章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年6月4日9:00时前,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
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设备及货物的购置、安装、调试、相关培训及售后服务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后期服务需附详细服务承诺。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款50%,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工程验收合格付款40%,如下款项(10%)一年内付清。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八、开标地点: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人
红安县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李志龙 电话:139*****832
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传真:****-*******
红安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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