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制服洗涤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制服洗涤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采购人)的委托,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制服洗涤服务(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邀请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制服洗涤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HNZH-CS-********001
二、采购项目预算:5592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杨洋
地址:长沙市嘉雨路467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健纲
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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