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煤炭坝煤城大道提质改造招标公告
宁乡县煤炭坝煤城大道提质改造招标公告
宁乡县煤炭坝煤城大道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CSPZZB-2013-交005
宁乡县煤炭坝煤城大道提质改造项目,已经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3]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长沙市新煤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县煤炭坝煤城大道提质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长沙市新煤城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在宁乡县煤炭坝镇。
4、建设规模:煤城大道长3080米,宽21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估算投资约1980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上级支持及自筹,已落实。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8、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排水、亮化、交通标志、标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要求公路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报名企业相符,且无在建项目。
5、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根据长住建发[2011]312号文规定,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本省施工企业进入长沙市建设市场需具有《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已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应按照《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将加盖“入湘建筑业企业登记专用章”的登记表和复印资料报送长沙市住建委备查。省外建筑业企业参加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我省登记备案人员。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3年5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nxzy.hnipp.com(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合理价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在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宁乡县煤炭坝煤城大道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7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拟按照湘交基建[2011]66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长沙平正工程招标打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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