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岸·红堡(A-02地块)项目供电工程总承包

金岸·红堡(A-02地块)项目供电工程总承包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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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岸·红堡(A-02地块)项目已由唐山市路南区发改局路南发改准字[2017]9号(项目代码:2017-130202-70-02-0000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冀东水泥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供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3987.83㎡。

2.1.2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南区梁家屯路东侧、兴泰道南侧、学院路西侧、惠民道北侧

2.1.3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要求)

(1)有关设计规范、供电主管部门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唐山供电公司企业标准:电力设施构筑物及外壳验收标准Q/GDW*******-****-10205》、《唐山供电公司企业标准: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标准(试行)2017-4-30》等最新版本的相关要求并满足项目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2)设计应在标准允许的情况下合理降低造价,对超标准及要求的部分承担责任。(3)保证通过招标人及供电主管部门设计审核合格,符合工程验收、接收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要求)

工程满足有关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负责通过招标人、监理、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正式电送电完成并移交供电主管部门(动力用电除外)。

2.1.4计划工期:设计10天,施工80天,送电验收30天。工期总天数:120 天。具体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2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及服务内容:

按照唐山供电主管部门的设计要求,进行金岸·红堡(A-02地块)供电工程设计,全过程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地块外路径所需市政管线和城市规划资料,由设计单位搜集整理,如有必要,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测量。

(1)金岸·红堡(A-02地块)配电室高低压设备及一二次线路;

(2)金岸·红堡(A-02地块)高低压外网线路及土建设计;

(3)金岸·红堡(A-02地块)配电室照明、接地、电缆夹层支架、竖井支架、入户管圆管支架等;

(4)金岸·红堡(A-02地块)配电室设备基础设计、洞口及平面布置、入户管等;

(5)金岸·红堡(A-02地块)配电室配网自动化系统,包括平面图、系统图、设备材料技术参数要求等;

(6)审核金岸·红堡(A-02地块)配电室的建筑结构、层高、楼梯、门窗、夹层、电缆竖井、外网入户管、通风、排水等是否符合供电要求,与建筑设计院和外网设计单位沟通,符合管综要求。提出的修改或补充意见必须由招标人确认并通知建筑院;

(7)提供设计说明、设备材料表,其中包括设备材料技术参数及要求、主管部门要求的规格型号;

(8)线路图必须附有电缆清单,包括每条电缆编号、起止点配电箱、电缆规格型号、长度、备注用途等;

(9)外网路径需经过地块各专业工程外网管线综合调整后确定。

施工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金岸·红堡(A-02地块)新建强电高、低压电缆土建管网排管、电缆井等图纸内容;

(2)金岸·红堡(A-02地块)新建开闭站与配电室及配电室与配电室之间高压进线电缆、光缆的采购、敷设施工;

(3)金岸·红堡(A-02地块)新建开闭站、配电室内所有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屏等、配网自动化、一(二)次电气设备及一(二)次电缆的采购、安装、调试;

(4)金岸·红堡(A-02地块)新建配电室全部低压柜出线电缆敷设施工;

(5)金岸·红堡(A-02地块)新建配电室内电气设备基础制作安装、电缆夹层支(吊)架制作安装、室内设备层及电缆夹层接地施工、接地试验;

(6)负责施工范围内供电局对设备及电缆的试验、验收、送电、接收工作;

(7)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电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设计业绩【在此说明: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业绩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如不具备工程总承包业绩则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提供)+施工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提供)】。

④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81 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至少有一项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⑤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

⑥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中,未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查询记录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1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571430,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冀东水泥南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市金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东道15号 地 址:唐山市路南区双桥楼西侧

邮 编:063000 邮 编:063000

联 系 人:李炳玥 联 系 人:雷蕊

电 话:****-******* 电 话:****-*******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 (http://www.hebpr.cn ) 唐山市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中 “ 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 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 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

四、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 “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 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 :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2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但需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 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五、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供电工程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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