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塑路(公园路向南2600米)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彩塑路(公园路向南2600米)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示公告
彩塑路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彩塑路(公园路向南2600米)路灯亮化工程
三、招标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四、实施地点:湖滨新城彩塑路
五、质量标准:执行现行路灯安装工程标准,质量为合格,质保期1年。
六、工期要求:30天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方式)。按以下方法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C=A×K。其中A为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八、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九、最高限价:45.29万元
十、投标保证金: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9000.00元),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投标结果3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经结算审计并满1年保修期后付清余款。
十二、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电话:********7919 联系人:韩小文
3.报名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4.报名须携带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报名材料费:200元
十四、投标文件包含内容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2份,其中:1份正本,1份副本。
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带原件备查);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③投标报价函;
④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2、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二代)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
3、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五、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3.投标函或报价清单未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规定资格要求的;
5.超过本工程最高限价的;
6.不响应本公告的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要求的;
7.提出招标人无法接受的特殊要求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六、开标时间:2013年5月27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湖滨新城管委会B区三楼302室
十七、招标项目咨询人:马力
地址:湖滨新城管委会B205室
联系电话:151*****8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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