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招募(2021年4月)招募公告招标公告

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招募(2021年4月)招募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满足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服务需求,拟公开招募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服务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NB********000135。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招募内容:通用IT服务合作伙伴供应商一批。

1.2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

1.3采购包划分:

标段1:服务外包,招募服务外包供应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维服务,维保服务,咨询服务、信息安全服务、运维工具服务等全方位的服务支撑内容。

标段2: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招募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 提供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开发方案、相关资源整合、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售前支撑、解决方案编制、规划建议、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方案编制,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3:软件实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招募软件实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包含但不限于编制软件实施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软件售前支撑、解决方案编制、软件实施发展规划建议、软件实施方案编制及集成实施,安装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4: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招募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视频监控类项目(视频监控、卡口、电警、人像识别、车牌识别、WIFI探针、手机电子围栏、测速等)的售前支撑、编制视频监控领域集成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售后维保等服务。

标段5: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招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编制数据中心(机房)领域集成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售后维保等。

标段6:通信网络集成服务,招募通信网络集成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编制通信网络集成服务领域集成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售后维保等。

标段7:综合布线施工服务,招募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编制综合布线(建筑智能化、一卡通、无线覆盖、机房建设等)施工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工程安装实施、售后维保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服务外包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2: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须承诺中标后所签约项目甲方拥有项目产生的程序源代码、项目文档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并拥有本项目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申请权。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3:软件实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4:视频监控集成及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5: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及集成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6:通信网络集成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7:综合布线施工服务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六)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①申请人须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点击“招募项目”-“寻找项目”,填写并提交购买文件申请。

②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

③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注:潜在申请人必须接受电子招募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申请人须知。

(3)招募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每标段),售后不退。

4.申请文件的递交

(1)线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

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30。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随时上传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申请文件无法上传。如申请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文件或上传的申请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采用电子线上递交申请文件,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线上版文件需保证文件内容清晰可见,如有文件内容不清晰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

(2)原件递交: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03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递交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14:30至2021年4月25日17:00。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接受邮寄原件);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5. 联系方式

招 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宋老师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河南联通办公大楼

邮编:450000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03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

邮编:450000

联系人(业务咨询):张世英(186*****943)、杨洁(186*****072

联系人(发票及保证金):张敏捷(电子邮件:zhangminjie@hnti.cn联系电话:****-********155*****776

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申请人须知

开 户 名: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 0188 0002 67253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发布单位 :河南省分公司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申请人须知.zip161*****468********3.zip">[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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