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悦恒酒店金山古镇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公告
禄丰县悦恒酒店金山古镇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公告
悦恒酒店金山古镇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悦恒酒店金山古镇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楚雄宏景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悦恒酒店金山古镇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2.2项目编号:YNCL-2021-014
2.3 建设地点:楚雄州禄丰县金山镇金山南路金山古镇一期;
2.4建设内容及规模:禄丰县金山古镇大酒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19635.31平方米;总投资约:2900万元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装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1设计部分包括悦恒酒店金山古镇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6.2 施工部分应包括悦恒酒店金山古镇店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的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工作。
3.1投标人: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
3.2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可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提供社保证明,并在本单位购买社保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且单位购买社保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
3.5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注册单位购买社保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施工方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证明材料为:已完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7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能力。
3.8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自行函询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询结果原件(加盖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章,并保证查询结果真实有效)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给代理公司,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内。
(5)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所有查询结果原件需复印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牵头人为施工方的投标人。
3.10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须是投标人在职在册持证专业技术人员,且公司为其购买有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社保须在注册单位购买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
(2)相关承诺书:负责人无其它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自行函询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询结果原件(加盖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章,并保证查询结果真实有效)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给代理公司,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4.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汇款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转账或电汇: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开户名称: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阳光大道支行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据保证金收据,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据保证金收据,未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出具时间必须是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保证保险:保证保险出具时间必须是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将保证保险原件、保险单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险费汇款单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保证保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特别说明:
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保证金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9点00分至2021年4月22日下午17点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幢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0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下资料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联合体协议书;6)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类似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7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幢4楼)。
7.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09点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采招阳》媒体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宏景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北侧彝人古镇三期C48幢
联系人:周婷
电 话:187*****2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策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幢3楼
联系人:王鸿靖
电 话:131*****775
邮箱:********32@qq.com">********83@qq.com
2021年4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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