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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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标段编号B****************001001标段名称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4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4月27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

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7280m2,现浇面积约1777.46m2,其他面层详见图纸设计。排水部分的塑料管长度约147.91m,砌筑井19座,整体化粪池一个,雨水口16座;给水部分铸铁管长度约223.43m,市政水表井2座,阀门井6座;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105 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5,竣工日期:20218

2.2招标范围: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它要求:

3.4.1 自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4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缴费明细。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5日9时00分至2121年 4月 27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 月 27 日 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8组 地址:如皋市苏浙大市场商务楼107幢428室

邮 编:226500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张先生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39*****398电 话:****-********

2021年 4月 1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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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招标公告

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7280m2,现浇面积约1777.46m2,其他面层详见图纸设计。排水部分的塑料管长度约147.91m,砌筑井19座,整体化粪池一个,雨水口16座;给水部分铸铁管长度约223.43m,市政水表井2座,阀门井6座;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105 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5,竣工日期:20218

2.2招标范围: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它要求:

3.4.1 自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4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缴费明细。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5日9时00分至2121年 4月 27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 月 27 日 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8组 地址:如皋市苏浙大市场商务楼107幢428室

邮 编:226500邮 编:2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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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项目名称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标段编号B****************001001标段名称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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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4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4月27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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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7280m2,现浇面积约1777.46m2,其他面层详见图纸设计。排水部分的塑料管长度约147.91m,砌筑井19座,整体化粪池一个,雨水口16座;给水部分铸铁管长度约223.43m,市政水表井2座,阀门井6座;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105 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5,竣工日期:20218

2.2招标范围: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它要求:

3.4.1 自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4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缴费明细。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5日9时00分至2121年 4月 27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 月 27 日 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8组 地址:如皋市苏浙大市场商务楼107幢428室

邮 编:226500邮 编:2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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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7280m2,现浇面积约1777.46m2,其他面层详见图纸设计。排水部分的塑料管长度约147.91m,砌筑井19座,整体化粪池一个,雨水口16座;给水部分铸铁管长度约223.43m,市政水表井2座,阀门井6座;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105 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5,竣工日期:20218

2.2招标范围:如城街道长港村公共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它要求:

3.4.1 自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4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缴费明细。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5日9时00分至2121年 4月 27日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 月 27 日 9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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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长港村8组 地址:如皋市苏浙大市场商务楼107幢4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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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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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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