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唐王安置房商砼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唐王安置房商砼招标公告

流水号:(招)********00059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济南历城区唐王街道巨野河治理安置房工程

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JN-2021-07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历城区唐王街道巨野河治理安置房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62722平方米。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6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例:唐王安置房项目-商砼标书费)。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与纸质版一致的pdf文件一份及可编辑的word文件各一份,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2021年4月26日9时30分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28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楼28楼会议室。

邮 编:250101

项目联系人:杨志 电 话:157*****828

邮箱:********1@qq.com

公司联系人:石祥瑞

电话:178*****807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开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站支行

账号:****************9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0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

名称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

计划交货期

送货地点

1

ST-01、ST-02、ST-03、ST-04

商品混凝土

m3

69800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商品混凝土报价人必须至少有两条不小于180m3/h的生产线。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5.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专业供应设备,不少于20台罐车。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近3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产品的业绩。

7.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500元

2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王街道,唐南路及唐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中铁建工项目部

注:1.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每家单位需要4个包件都要参与投标(每个包件都要单独做标书),但每家单位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3.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可只交一份即可。

4.付款条款: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出卖方于次月前向买受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买受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买受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5%,主体验收完成后60日付至累计核算金额的8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后且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值的9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与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砼 安置房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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